初恋相遇太早(二五)(1/3)

再次从民政大楼出来时,两人已经由情侣变成了正经的夫妻,封宁戴着墨镜,一副强作冷酷的模样,只是那翘起的嘴角却怎么也压不下去:“先去选戒指,再回封家吃饭,吃完我们赶紧回去。”他都安排好了,只是说到回家去时,他眼中有些紧张有些羞怯。

戒指的事儿始终还是封宁心里的一个结,陈乐乐这事儿还没算完,他原本想要给百合一个不比别人差的婚礼,他的媳妇儿应该得到的比别人更好更多,因此那么多现成的戒指他没选上,好不容易挑了两粒大钻石定做戒指了,让她以后可以抬头挺胸了,却没想到出了那样一个岔子。

这事儿一想起来就让封宁打从心里觉得恶心,陈乐乐这样做不止是毁的两枚戒指,而是他对于未来的规划与盘算,这件事儿他会找陈家要个交待。

如今结婚了,戒指还没定下来,封宁想想也是郁闷,他可等不了再重新定做戒指了,百合无名指上由他亲手套下指环是他年少时期就定下的心愿,哪怕是拿了证儿,可是少了个东西封宁始终觉得有些遗憾,因此他还是想要重新给百合选个戒指,但这一回他没有再选定制了。两人重新逛了商场,封宁这一回选了半天,最后选中了一款成品戒指,戴在百合手指上试过之后刚好合适,不需要调整…♂…♂…♂…♂,≯.▼.n→et,等到刷卡付钱时,听到销售员说起戒指的价格时,虽然远比普通的戒指贵重。但却不及之前定制戒指的十分之一。

封宁对此还有些耿耿于怀,百合却挽了他的胳膊,将自己的手掌伸出来看。

灯光下,那枚钻石被包裹了起来,并不是特别大的钻石,精美的程度自然也比不上之前那对名叫‘情人的双眼’的钻戒,但却很适合她,小巧的戒身配上她细的手指,显得秀丽而简单。封宁看到她的动作,也将自己的手伸了出来。他手掌骨节远比百合大。看起来充满了力量,他的戒指比百合的戒身略宽些,配上他古铜色的皮肤,显得大气协调。二人的手掌并在一起。说不出的自然。

“我觉得这样就很好了。封宁,戒指贵不贵重我并不在意,否则我当初就不会戴上那枚银戒指。”封宁挑选戒指的那份认真与上心。这种态度,远比金钱更贵重,百合难得开口夸奖封宁,这会儿一张嘴,封宁脸上不由自主的就露出有些想笑,又强忍住的表情,他开始确实有些介意,几年前十多岁时买给百合的那对银戒指,在当时冲动的只想跟她许下久的诺言,那会儿心意远比金钱贵重,到了后来那对戒指虽然仍是他心中的一个宝,可是后面封宁曾想过要在结婚时给百合补上一个更好的,但没想到好事多磨。

好在如今还是事情终归圆满,封宁去付了钱,两人从商场出来时,天色已经不算早了,今日折腾了一天,封宁并不想再将时间浪费在外头闲晃,他一手拉着百合,那原本提着装首饰盒子的小袋子被他勾在手指上,单手将电话拿了出来。

电话他是打回封家去的,是提前准备跟封家说一声要回去吃饭,他语气里透着欢快,电话那端好像有人问了几句,他转头看了百合一眼,冲她笑了笑,一面应了一声,还用力点了点头,只可惜电话那端的人看不到。跟别人说话时,封宁不犯傻了,废话也不多了,三两句话说完就将电话挂上了。

这是百合第一次去封家,进入任务多少年时间,她就跟封宁交往了多少年,封家的王姨她打过一次交道,但对于封家的人还一次都没见过,这会儿已经拿了结婚证了,才第一次去封家,封家是在特区军中大院里,若论豪华与占地面积之广,却及不上陈乐乐家中,可是在这京里遍地都已经被改造成高楼大厦的时代,封家所在的这片军区,却仍保留着古香古色的气息。

每隔几步便是有荷枪实弹的战士站着岗,警备森严,远远的根本没有人敢靠近这些,这片地区里房子并不多,环境与地理位置当初在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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