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零六章 走火入魔(5/5)



对于网瘾这个话题,其实还有着很多的争论的,这些争论的内容都集中在‘网瘾并非彼“瘾”,诱发原因不在网络。’这个问题上面。

网络成瘾症最初是由戈德伯格(ivangoldberg,)在1995年所提出的一种精神错乱,他比照在心理疾病诊断统计手册第四版(ds迷v)上对病态赌博的定义来比照,定立了有关病态上网的理论,但它不被最新的心理疾病诊断统计手册收录,iad认为是否被划为心理障碍仍须研究。

然而,他对网络成瘾的定义被媒体广泛报道,使得这问题是否应该被归为一种精神错乱而有所争议,后来戈德伯格已经声明该假设是玩笑。

精神病学家戈德伯格医生认为,网络成瘾症不是真正的成瘾,真正的成瘾症比网络成瘾症严重很多,成瘾定义过于空泛而令每种补偿行为都能被称为上瘾。

例如,某人长时间地与朋友用电话交谈,以宣泄不愉快的情绪也可以说成“电话上瘾”,同理喜欢上网与渴望与朋友交流无异。

此外,有人认为,许多患者过度或不适当地使用网络,只是他们抑郁、焦虑、冲动的表现。如同iad对进食成瘾分析,病人暴饮暴食只是抑郁,焦虑等的自我慰藉,而非是真正的进食成瘾。

或许,部份与网络有关的行为如沉迷拍卖、色情影片、线上游戏等是病态行为,但不能说网络媒体本身就会令人上瘾。还有一些重要的网络活动,如电子邮件、聊天、上网等和病态赌博有很大的差异。

网络有利于社会,而沉迷赌博被视为对社会毫无贡献的行为。网络也是另一种社会形式。不上网如同在荒岛生活,反而是病态。

医学界认为,成瘾一般用来形容人对毒品、烟草、酒精等物质的依赖,这些依赖都是被医学可以论证的。但是网络是内容多样化的媒体,并非如毒品、烟草、酒精那样单一的化学或其他特定单一性行为对大脑那样施加刺激。

对于网瘾这个问题是否是病症无论医学还是理论上都是有争议的。

在中国,媒体会把沉迷网络者称为“网瘾患者”,有时媒体会用直接或间接的方法把沉迷网络者甚至适度使用网络者(包括网络游戏玩家)称作“吸毒者”或“精神病人”,许多民众对这些称呼表示不满,他们认为,这些称呼带有贬义和歧视性。

在日本,他们把这些沉迷网络者族群戏称为“引き篭り”(隐蔽青年)。这个名词指个性较内向,成天除了工作,就是窝在家中,且成天和网络为伍,极少面对面社交行为的此症罹患人士。(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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