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五十五章 社会的黑暗(2/8)

张“人是自私的”的西方学者可说比比皆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就建立在“人是自私的”理论基础上。

人的一个重要本性是自私。总的说来,自私是天生的,自发的,诚实的。

自私不仅是人的天性,也是一切生物的天性。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小虫,小虫吃植物,这些都是*裸的自私行为。

人类为了自己利益杀害动植物,基本上是没有什么顾虑的。即使在文明社会人们不吃猫狗肉,也不过是因为这带来的损失不大(还有鸡肉猪肉牛肉可以吃),而且猫狗满足了人类的某些感情需求。因此权衡之下,还是不食猫狗肉对人类更有利。可以想象,哪一天如果人不吃猫狗肉就要饿死,绝大多数人是毫无疑问会吃的。

人们对昆虫是这样分类的:凡是对人类有益的就叫益虫,要保护;对人类有害的则是害虫,要消灭。牛羊为人类提供肉和毛皮,因而被大量饲养;

豺狼危害人类和牛羊的安全,就被捕杀到几乎灭种。标准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一切行为,都是从人类的自私角度出发的。

更可笑的是,豺狼还被人类冠以凶残的恶名。其实豺狼何罪,它们只是为了自己的生存(最基本的自私需求)努力罢了。比起豺狼,人类何止凶残十倍。

被视为凶残的狼,一旦归顺人类成为狗成为拍马屁的高手,却立刻被捧到“一动物之下,万动物之上”的高度。看来不仅自私是天性,喜欢诬蔑敌人和被拍马屁(这两样与自私有紧密联系),也是人的天性。

人类对动植物的态度,与独裁者对平民的态度,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权力不受制约时自私本性的自然流露。

有些人反驳道:如果人的本性是自私的,那雷锋怎么解释,华盛顿怎么解释,慈善行为怎么解释,良心与母爱又怎么解释?下文会一一讨论这些问题。

首先让我们分析一些很基本但是常被混淆的概念和现象。什么是自私?自私即满足自己的需求。以最小的付出为自己获取最大的受益。

每人在自私索取的同时,又希望别人都是无私的,因为别人的无私直接或间接地使自己受益,意味着对自己私性的满足。

自私是人的本性,但表现出自私的人却是不受欢迎的。大家都不愿意与自私的人交朋友,因为对方的自私。往往导致对自己利益的损害。不受欢迎意味着失去别人的喜爱,支持与合作,通常会直接或间接地转化为实利的损失。

因此,人们一方面最大限度的为自己谋求私利,另一方面想方设法要使别人(尤其是那些对自己的利益有重大影响力的人)相信自己其实是无私的。仗义的,为他人着想的这两点是左右人们行为方式的最重要因素。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自私代表了人的基本属性,但很多人却不愿承认。因为承认人人自私,暗示着自己也是自私的。而自私的人是不受欢迎的。一个社会越是虚伪,承认人人自私或自己自私的人就越少。

承认人人自私。暗示着皇帝和统治阶层也是自私的;既然统治阶层是自私的(即把自己的利益看得比大众的利益重要),他们就有受大众监督制约的必要性。因此,为了不受大众监督制约。鼓吹人性与社会的规律之所以难以把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人们有意无意得将事情的本来面目隐藏起来,掩盖自己的动机,想方设法美化自己的行为。

人与人之间有交往,就需要制订交往的规则。人性与社会活动的复杂导致了人际规和社会规则的五花八门:小有家规,班规。门规,帮规。族规,大有国家法规。国际法规等等。

规则制订得再具体详细,也无法囊括人际与社会活动的所有可能情形。道德与信仰因而成为调节人际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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