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求月票)(2/3)

“各位?你们好,请问为什么告我啊?”

还没开庭,出于礼貌,贺晨打着招呼,可是回应他的只有不屑的哼声。

贺菲菲见状,立即张牙舞爪,如果这不是在庄严的法庭里的话,小丫头可能都会骂起街来。

贺晨耸耸肩,不说就不说,等一会不就知道了?

开庭之后,宣读了法庭注意事项之后,原告宣读起诉书。

“……请求事项:1.停止传播《咒怨》漫画;2.判决被告侵权,并补偿我们经济损失费、精神损失费、青春损失费、身体健康损失费等共计500万元;3.判决被告完全承担本次诉讼费用……”

“异议!”

对方的起诉书还没念完,贺晨就大声说道:“开玩笑,我《咒怨》哪里侵权了……”

法官立即敲了下锤子,对贺晨呵斥:“法院禁止喧哗,请先听原告念完起诉书。如若再次干扰原告,你将被驱逐出庭。”

贺晨傻眼了,他还以为游戏中是和现实一样的。不过转眼一想,那游戏似乎也是岛国游戏,跟国内完全不沾边。

虽然被法官呵斥了,但是能喊出这一句“异议”,贺晨觉得很爽。

于是继续听原告的起诉书。

“……在1月26日除夕,被告人贺晨以搬运工的名义在其dmun网站上发布了一部名为《咒怨》的漫画,内容讲述的是一个被诅咒的房子。其漫画中房子完全抄袭我家的房子,导致租客们看了漫画之后,受到惊吓,纷纷搬离,周围邻居们也受到影响。其恶劣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房子……竟然是房子!

任凭贺晨的脑袋如何去想,也没想到竟然是因为房子的原因!

可是,这房子究竟有多像呢?

原告向法院提供了漫画内容,以及他们在自家从各个角度拍摄的实物照片做对比。法院仔细确认之后。将物证交给贺晨。

二层小洋房。是过去老住宅区的独院。栽着树木花草。咋一看,简直就是从漫画里跳出来的一样。

“……卧槽,怎么会这样?《咒怨》不是岛国的吗?难道他们是来华夏取景的?”贺晨低声吐槽。

随后,一股蛋蛋的忧伤袭来,任凭他千算万算,也没有算到这样的情况华夏,他居住的城市,竟然有一栋一模一样的房子!

可是电视电影中外景那么多。如果各个都需要索赔的话,那都市类的岂不是彻底完蛋了?

“法官!我反对,房屋的外形构造又没有版权和专利,电影电视中也经常出现这样城市的画面,难道人人都得去告电影剧组吗?”

贺晨以电影电视的例子作为例证,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

这样的案子法院也是第一次见到,没有先例,感觉非常为难,几个人讨论来讨论去。

看到法官似乎有些动摇,那群原告呼天喊地。庄严肃穆的法院顿时响起一阵阵恸哭。

“我滴青天大老爷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您可不能因为他有钱。就将我们赶尽杀绝啊!老人需要养,孩子要上,我们一家可就靠这些房子收租来养活了!可是这杀千刀的故意弄出我们这房子的漫画,将租客全部都给吓跑了。现在房子租也租不出去,卖也没人敢要,一家人都快揭不开锅了啊!”

说的是声情并茂,催人泪下,可惜这里没有导演,否则一定会将这群人招进剧组。

“你,你。”贺菲菲气得小脸煞白,那群有独院的、收租的,在贺晨崛起之前,可比他们家富裕多了,说揭不开锅,鬼才信。

要知道这两年评选最赚钱最舒适的职业,就连号称铁饭碗的公务员都只能屈居第二,无人能与“房东”这个新生职业争锋!

“为什么就不能说你们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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