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妙儿反击(1/3)

刘婶提了点子后,改而以过来人的身份、和张大郎几人说起崔氏替妙儿再议亲的坏处:“这一女许二家,自来便是件极其坏名声的事!这女子一旦定了亲后、还和别家的小子有了婚约或是纠缠不清,那今后可就是浑身长嘴也都说不清楚了!听说因这样的事闹到官府去的人家有不少呢……”&l;/br&g;

刘婶的话让张大郎几人再次陷入了沉默,张大郎自是想着除了赶去徐家澄清误会外,还要马上阻止崔氏替妙儿和别的人家议亲,这样才能让这件事不再恶化下去。而妙儿则听了刘婶的话后,则想到了前世查论文资料时、看到的一则小故事……&l;/br&g;

那则故事具体讲了些什么、妙儿已经记不大清楚了,只大约记得故事讲一庄姓女子先与王某有了婚约,后对柳某一见钟情、依着三书六礼的规矩下嫁给柳某。王某知道后大怒,拉着新婚夫妇上了官府,状告庄家一女许二夫,要求官府将庄氏判与他为妻。&l;/br&g;

当时柳某在官老爷面前替自己辩解道:“某于外姑(案即岳母)王氏处纳采娶妻,非越礼私诱、乃是明媒正娶,家人大小皆熟知之。”&l;/br&g;

但即便柳某是按照三书六礼的规矩娶了庄氏,但县官却依旧把庄氏判给了王某,理由是“王家先下彩礼,合归王家。”&l;/br&g;

这个故事在当时极具代表,因此妙儿当时查古代婚姻律法时,曾仔细的研究过,也做出了总结———官府在判决庄氏究竟是王某之妻、还是柳某之妻时,是不会去询问女方当事人的意见的,只会按照律法规定来下判决。&l;/br&g;

而律法明言规定,只看谁先下彩礼、先定婚。而这则故事里是王某先下了彩礼的,随后庄氏才与柳某“偷成婚约”——即偷偷的与柳某订立婚约。&l;/br&g;

因此柳生虽然也是“纳采娶妻”,却被官府以王家纳采在先为由、把庄氏判给了王某。这说明古代结婚的礼俗虽然复杂,但是纳采(下彩礼)才是最关键的一点。而且柳某的“纳采”虽然不是公开进行,但是它对于确定柳庄结合乃是“夫妻”关系,不是“夫妾”关系也是极为重要的证据!&l;/br&g;

且先不细说古代的婚姻律法如何,却说妙儿记起这则印象深刻的小故事后,马上记起当年张徐两家定亲后,尤氏很有先见之明———当时尤氏别的都说可以慢慢商讨,但却要求徐家必须先下彩礼、把亲事定下来!&l;/br&g;

也就是说徐家既已纳彩,那就算崔氏再把她许给别的人家、把亲事给搅混了,妙儿也不怕有人故意来闹,只要拿律法规定来当凭着,那这场闹剧最终只能根据徐家已先纳彩、而要以徐家为先!&l;/br&g;

不过这条律法却不能保证徐家不因嫌弃妙儿而退亲……因此让崔氏不再使坏给妙儿再议亲、不给徐家退亲的借口,才是最关键的一点!&l;/br&g;

这点妙儿觉得不难做到———只要把北宋律法搬出来吓唬崔氏,崔氏毕竟只是个见识浅薄的妇人,那些妇人间的弯弯道道她虽然敢玩,但这并不代表她敢触犯律法!因此只要把律法搬出来,崔氏一定会就此作罢,不敢再随意替妙儿议亲、以免惹上官司!&l;/br&g;

只不过妙儿当时查的是唐代婚姻律法,她不能确定北宋是否也有这样的律法,于是妙儿略微思忖过后、开口对张大郎说道:“大哥,你能不能上衙门去打听看看,看那些因一女许二家而闹到官府的人家,官老爷最终都是怎么决断的……”&l;/br&g;

“妙儿,你让我打探这个做什么?”张大郎不解的问道。&l;/br&g;

“打探清楚了,我们才晓得崔氏私底下替我再议亲,究竟有没有触犯律法!若是触犯了律法,那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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