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天热地旱(上)(1/3)

而“红契”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经过官府认可和加盖章、被官方承认的契书。&l;/br&g;

妙儿和李氏签订的契书,眼下因还没经过官府盖章这一道程序,所以只能算之为“白契”。这白契其实也能用,且很多人因加盖官方银子要多花钱缴纳契税,都不愿意去将白契变成红契。&l;/br&g;

但妙儿可不想辛辛苦苦花了大钱买的田地,最终只立了那不受官方承认的白契。因此虽然去官府加盖县官红印、需要再缴纳一笔契税,但为了避免以后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妙儿宁愿多花钱也要去官府把白契变成红契。&l;/br&g;

这一点妙儿也是早早就和黄牙侩说好了,并和李家约定到官方缴纳的契税、双方必须各出一半,且这一点也早早的就在契书上写明了。因此李氏、黄牙侩、妙儿和尤大牛几人,很快就动身一起去了城里的县衙。&l;/br&g;

县衙里的官差仔细验过契书后,再逐一同买卖双方仔细的核实买卖细节,核实完收了双方缴纳的契税后,便十分爽快的在“白契”上粘贴一张、由官方排版统一印刷的文书,那张文书即是红契上最为重要的“契尾”;粘完契尾后,县老爷再在契书和契尾交接处加盖州县官印,此印也被称之为“骑缝章”。&l;/br&g;

妙儿和李氏立下的田契经了这么一道程序后,原先的白契就变成了“红契”,也被称作“官契”。而一直到妙儿从官差手里接过红契,这田地买卖一事才算是圆满结束,李氏那八亩二等良田从此刻开始也就归妙儿所有了。&l;/br&g;

既然田地已经买好了,那接下来妙儿自是要以最快的速度把地利用起来,按照计划用来挖塘养鱼、种桑养蚕了!于是和黄牙侩几人分别后,妙儿立时央求尤大牛替她找几个短工挖塘,想尽快把刚刚买的八亩田地中的、五亩田挖深成鱼塘。尤大牛自是当下便答应了,并打包票一定会帮妙儿把这件事给办妥当了。&l;/br&g;

妙儿谢过尤大牛后便回自个儿家去了,一到家就找了刘婶躲在屋里,私底下偷偷的商量买鱼苗、蚕宝宝和谷种桑苗等事。这刘婶也算是经验丰富的农妇,很快就给妙儿提了不少建议,并给妙儿指了买那些物事的门路。&l;/br&g;

和刘婶商量妥当后,妙儿专程四下打探了一番,打探到什么鱼儿好养活、好卖后,第二天妙儿就和张大郎兄弟一起再进了次城,兄妹三人一连跑了好几个地方,又是杀价、又是货比三家,一直到太阳高挂在正中央、眼看着到晌午了,才把该买的物事都置办齐整了……&l;/br&g;

鱼苗和种子都买回来后,妙儿兄妹第一时间把鱼苗放养到挖出来的五口鱼塘里,随后在塘基上栽种了桑树苗,并趁着刚好赶上播种的季节,在剩余的五亩田地、以及尤氏留下的那几亩田地里播种种上了稻谷。&l;/br&g;

除此之外,妙儿还买了一些蚕宝宝养在尤家,先用普通的桑叶喂养,打算一等种在塘基上的桑树长茂盛了,再换摘采那些桑叶喂蚕———这也是妙儿几兄妹和尤大牛早早就商量好的,妙儿他们不能万万不可将蚕养在张家,所以他们早就说好把蚕养在尤家、由卢氏和尤大牛的浑家帮忙照看。&l;/br&g;

这样也方便一些,毕竟那些桑树是种在塘基上,而鱼塘在尤家村又不在矮岭村……&l;/br&g;

当然,妙儿也会经常抽空偷偷的往尤家跑,帮着采采桑叶、喂喂蚕宝宝、喂喂还没长大的小鱼儿。且妙儿私底下也和张大郎兄弟商量好了———将来这桑基鱼塘要是能赚钱,一定要算卢氏和尤大牛一份,不能叫他们白白替他们操心和帮忙。&l;/br&g;

有了事情忙乎后时间总是过得飞快,春耕过后转眼就到了最热的六月,头一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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