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四章 实践出真知(2/3)

而泡泡成串成串的破灭,几尺高的泡泡柱子一寸一寸的矮下去,最后露出翻滚的水面。

血色的药汤沸腾着,颜色以肉眼可见的度生改变,由血红色变色为朱砂红,沸腾的水花也慢慢平静,气味还是很怪。

乐韵摸摸鼻子,嗯,别问她,她也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味道,反正就是……不怎么美好,味道的奇怪度刷新了她对气味的理解。

分析过味道中所含成分的比例,默默的跑到自己存放肉食动物的地方,从一只筐子里抓出一只兔子,剁下一根脚趾,拿一只玻璃瓶装起来,再去勺一些朱砂红的药汁淋在兔脚趾上。

兔脚趾被药汤淋泡,连个泡泡也没冒,皮肉便开始被腐蚀分离,连兔毛也被腐坏,越变越小,很快就没了。

与此同时,被药水浸泡的琉璃瓶也一点一点的被损坏,像有一把旋转的刀在刮玻璃瓶内部,玻璃瓶内部一层一层的被融化,杯子有一半地方在一点一点的变薄。

“哎妈,玻璃器不能装,只能用铜合金器皿盛放?”乐韵冷汗了,这破玩意儿的腐蚀性不弱,能腐蚀玻璃和瓷器,只对铜合金不起化学反应。

为了不致于让玻璃瓶坏掉药汤酒地,赶紧的拿只铜合金碗装起来,呆在旁继续观察,过得几分钟,兔脚趾骨也被腐蚀得连渣不剩,又过十来分钟,玻璃杯装药的那一截被融化,朱砂红的药汤中多了一抹亮色。

融化进玻璃杯的药汤没有生新的反学变化,本质没有任何改变,仅只色泽多出一抹亮色,像是渡了一层光的感觉。

研究一阵,目前暂时没研究出有何奥妙,乐韵先不管它,摆出铜合金制品,将药汤分成三份,一份装在一只锅里,一份留在盆里,一份装在一只长柄小奶锅里,盆和奶锅里的药汤放在最适合取拿的位置,方便一旦有需要的时随时把药汤从空间拿出去泼向吸血鬼以试验药剂的杀伤力。

应对吸血鬼的法子有了,趁着还有点时间,赶紧去药田干活,收获部分药材,洗手,啃掉一串香蕉和一串八月炸,吃得饱饱的,溜出空间,再把沾有血液的纸巾丢回空间。

回到帐篷,乐韵再次检查空间里的物品,将有可能需要的物品全拎到自己神识最容易接解到的地方,做好跟吸血鬼打架的准备。

为了自己的晚餐,阿拉贡非常耐心的守候着,从太阳落山时等到天色昏暗时也没觉得烦,当人类女孩从草坪走向森林边缘,他仍然稳如泰山般的坐在树上没动,吸血鬼喜欢夜行,人类是夜伏昼伏出的动物,马上就要天黑,人类女孩只可能扎帐篷露营,不可能摸黑夜行。

诚如他所猜测,森林边缘传来悉悉索索的声响,听听就知是人类女孩在扎帐篷,很快夜色降临,从树林边缘透出点微弱的光,那是帐篷里亮起手电筒出的光亮。

天黑了,阿拉贡从树枝间爬到树顶上坐着,远远的望着透着点光亮的树林边缘,他还要忍,离得太近的话,他怕控制不住对美餐的渴望,忍不住提早进餐。

作为绅士,他觉得一定要等人类女孩吃饱,休息好了,当人类的精神与血液处于最完美的时刻再进食才是最美的享受,所以还得等等,等人类女孩吃了最后一顿晚餐,美美的休息时就是他行动的最佳时刻。

他也挺欣赏人类女孩的,一个女孩子竟然敢独身一人前往阿尔卑斯山脉徒步旅行,她的胆子真大,勇气可嘉。

月亮还没出来,深山里的夜行动物们6续出来觅食,能听到各种各样的响动。

有个人类女孩当晚餐,阿拉贡对动物完全失去兴趣,哪怕闻到野豹和猩猩的味道也无动于衷,动物血量多,人类血量少,在同等条件下,吸血鬼选择吸动物的血,毕竟数量多也是优势。

然而,这次是例外,他找到的这个人类女孩的鲜血实在太香甜了,人类女孩的一碗血,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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