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南蛮王(2/4)

长,在非常倒霉地被兀突骨一箭射死之后,当初发兵时的所谓誓言早已被宝哥抛到了九霄云外,直接无耻地承认那不过是自己放了个很响的屁……

诸多契机相加,随机应变的策略,龙小宝步步为营,不到一年的时间,便为诸葛亮平定南中,以绝后患的大计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刘备会大喜过望,诸葛亮会喜出望外,就连所有的南疆蛮族都会感谢上天将“神子”送到了他们的身边;欢欣鼓舞的坚信从此我蛮族部落会在伟大王者的领导下,安居乐业,丰衣足食!

然而,说到底,整件事中最大的获利者,只有龙小宝!

这个无利不起早的家伙,最终占尽了所有的便宜;即便是刘备、诸葛亮也万万不会料到,这货居然成了南疆唯一的王,等同于拥有了自己的独立王国,创建了无比牢靠的根据地!

这下子龙小宝更具备了别把老子惹毛了,否则直接炒老板鱿鱼的底气!

兀突骨的老爹很是义气,在得知自己这条苟延残喘,必死无疑的老命竟是“转世神子”以大神通从鬼门关口拉回来之后,极为爽快地一脚把孝顺儿子踢出了家门——小子,听清楚了!从今往后,“神子”就是你的主人;你就是“神子”最忠实的仆人!这辈子就跟在“神子”的身边,用你的生命去保护咱家的大恩人!

老头儿说到做到,不仅白送给宝哥一个当世最猛料的超级保镖,而且慷慨地将麾下最精锐的三万藤甲军也当做大礼包送了出去!并且在洞中为宝哥立起了牌位,早晚三炷香,那个虔诚劲儿恐怕玉皇大帝看见都得嫉妒不已。

龙小宝乐得腮帮子都快抽筋儿了!

三百飞虎军,三千黑甲军,再加上三万藤甲兵……后面还有数十万南蛮将士随时可以为自己舍弃生命,拼死力战,呀呀个呸的!小爷哪天心血来潮,直接自立为王,揭竿而起,一统天下也他娘的不是啥难事!

龙小宝yy得很是过瘾,好几天做梦都在偷笑。当然以这货惫懒的性子,丫也就只是过过干瘾;不到万不得已,就算汉献帝哭着喊着求他做皇帝,估计丫会直接翻个白眼,无比牛叉的回以三个大字——神经病!

木鹿大王尊称小宝为“仙师”;兀突骨忠心不二,称其为“主人”!宝哥实在顶不顺,只要这二位死心塌地的左右护法如此尊称,这厮的脑袋就胀得发疼,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龙小宝是威逼利诱,再三相劝,哥俩儿宁死不从,绝不改口,其心志当真坚若磐石。没法子,宝哥灵机一动,只好退而求其次,教二人以“老大”相称;说这个称谓既显尊贵,又显亲切。

在宝哥循循善诱的忽悠下,两位猛得一塌糊涂的牛人终于勉强答应下来,张口叫了一声“老大”,把龙小宝美得跟吃了天鹅肉的癞蛤蟆一样——苍天啊,大地呀,从小做黑社会大哥的梦想终于实现啦!

这孙子开始琢磨着是不是把麾下这三万三千三百人,直接命名为“洪兴”算球,也他娘的分几个堂口;等以后不打仗了,开几个赌场,成立个公司什么的,把这帮没仗打就闲得蛋疼的家伙派出去看场,看谁不顺眼直接灭之,那他娘的多拉风啊!

“阿骨,东城有个傻叉开了几家火锅店跟老子抢生意,你带五百个兄弟把丫的店砸了!顺便要个几万两误工劳工费,精神损失费什么滴!”

“阿木,xx的儿子在咱的赌场里输了十几万,仗着他老爹是主公家邻居的表哥的二舅妈的大姑姐的远房亲戚家养的那条狗的原主人,居然就他妈敢赖账不还!你带飞虎队的兄弟给他个终生难忘的教训。对了……别忘了把那条狗杀了,老子要炖汤喝!”

…………

封王大典的日子已经定下来了。龙小宝觉得应该到说实话的时候了。话说自从确立了“转世神子”的牛叉身份后,一直对其他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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