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分权(1/3)

“不知陛下要说些什么?”虞允文有些奇怪的道。

其余胡荃、李处温等人也惊奇的看着赵谌,没有想到赵谌竟然提到了“官制”的问题。

“咱们大宋有知府、知县,实在不仅仅是咱们大宋有这样的管制,历朝历代都有类似的官职!治理处所,知府、知县等必不可少,可是知府、知县的权利有些太大了。”赵谌道。

“权利太大了?陛下,知府、知县都是治理一府一县,他们的权利都在一府、一县之内,也说不上很大吧?”虞允文道。

虞允文固然是这个时代的智者,才干出众,但是他的眼力也受到这个时代的制约,很多问题他也不可能想到。

“知府、知县治理一府、一县的所有事务,收取税收是他们管,处所上若是出了盗匪,也是他们管,处所上的百姓之间有了争执,也是他们管,在一府、一县之内根本没有人能够限制他们!”赵谌摇了摇头,道。

古代的知府、知县权利极大,像是知县,比起现在的县长权利要大得多!知县兼任公安局长、财政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等等无数职位,把现在一个县市中所有县局级职位加起来才是古代的知县,这是何等的权利?

在赵谌看来,这极为不正常,然而在虞允文、胡荃等人看来,这却是祖宗传下来的,从秦代开端就应用的官制,他们从来不感到有什么问题。

“陛下,若是不让知府、知县治理这些事务,那让谁来治理?”虞允文道。

“我看不如这样,先将审判民间案件之事剥离出来!从今以后,知府、知县不再审理案件!”赵谌想了想,道。

“啊?他们不来审理案件?谁来审理?”虞允文道。

“现在咱们正在履行军管,可以让部队军法处的将士在各地留下来!即使军管结束,他们仍然留在当地,负责审判案件!而且,他们不仅仅是审判案件,也可以监察当地官员,甚至可以审判官员!”赵谌道。

“这……”虞允文等人都呆住了!

中国古代,监察官员的乃是御史,御史可以闻风奏事!只是御史都呆在朝廷之中,如何能够知道处所上的事情?至于审查官员,那是刑部、吏部、大理寺才干做的事情,御史台也可以参与到具体的审判之中!现在赵谌却是要成立这样一个机构,类似于现代的法庭,将审判案件的权利全部交给这个机构,包含审判官员!除了审判之外,还有监察的权利。

“各县、各州、各府之中都要军法处将士留下来,审判案件、监察官员!各地的官员只负责治理处所,建设处所,收取税收,你们感到这样如何?”赵谌道。

“陛下,为何要这样做?以前知县、知府就可以做好的事情,现在却交给了军法处?”虞允文道。

“知县、知府未必擅长审理案件!而军法处的那些将士,他们在军中做的就是保持军法的事情,自然也能够审理民间案件!实在,这么做,重要是为了分权!知县、知府权利太大,没有人制衡!现在有军法处在,他们自然警惕翼翼,擅用手中的权利。”赵谌道。

中国古代官制最大的弊病就是权利太大!天子控制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处所上的官员也是控制所有的权利,尽对的权利导致**,因此赵谌才决定分权。

现在将司法权从处所官员手中分出只是第一步,以后他还会对官制做出其他的改革,让处所官员再无无法垄断权利,彼此监督,国家的**自然会少得多,官员也不敢懈怠。

“陛下,这样彼此制衡真的有利益吗?”虞允文道。

“有没有利益,我们可以先试上一试!燕云、中原咱们刚刚得到,这里还残破无比,咱们即使做的再差也不可能比女真人更差!咱们就在这里试一试,在这里履行新的官制!若是成果是好的,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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