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霜蹄追风尝随骠(六)(2/3)

两个小国,你还搬得回来?”

“些许浮财而已,甘州、沙州都是穷地方,就是有点收获,也要分给下面的将士。”

“叫什么穷啊,也不会跟你抢的。”赵隆冲王舜臣翻个白眼,“只要跟你这一次带回来的那匹浅金色的马送我个十匹八匹……”

如同黄金一般闪闪发亮的毛皮,高挑健美的体格,王舜臣带回来的那匹、神骏得只应该在天上宫阙中奔驰的骏马,方才只看了一眼,赵隆就挪不开了眼睛,就是在兰州城中,都引起了一番骚动。

“十匹八匹!……哥哥你扒了我的皮吧!”王舜臣登时叫起了撞天屈来,“小弟西征两千里,到手的纯种汗血马也就只有这么一匹而已。这匹浮光可是要呈给天子的,我都不敢骑!”

五尺多的肩高,军中许多士卒都没这个高度。宋军战马最低标准是四尺二寸,赵隆最好的一匹坐骑是四尺七寸,在军中都已经是凤毛麟角。高过五尺的好马,连天子都没有。像王舜臣带回来的比寻常战马高了一尺的汗血马,王舜臣说自己不敢骑,也的确没说错——实在太惹人眼了。

赵隆一见之下,眼珠子就挪不开,只要是武将,哪有不喜欢好马的?就是文人,也一样喜欢,拿美人换马的事也不是没听说过。要是王舜臣拥有一匹龙驹的消息传出去,到时候人人伸手,又全都是惹不起的角色,给谁都不方便,甚至还会得罪人,不如送给天子,也能讨个好。

赵隆倒是能体会王舜臣的心情,很是惋惜的叹气,“实在是太可惜了……不过这个浮光的名字是谁起的?”

“是小弟门下的一个幕客起的,说是取自小范老子的《岳阳楼记》中‘皓月千里,浮光跃金’一句。因为皮毛是浅金色的,有点贴近月色。而且还有浮光掠影这个成语。浮光不只是看着神骏,飞奔起来,也如光似电,没有一匹马能比得上。”

“真真是好名字。”赵隆听得心中发痒,很是焦躁的抓着脖子:“什么时候能打到大宛,抓个七八百匹回来!”

“迟早的事。其实一起回来的,还有一批河西良驹,虽然比不上浮光,但也近五尺了。”王舜臣突然眯起了眼睛,压低声线笑道,“除了这些马以外,小弟我还带了还有一批上等的胡女。头发也是如同纯金一般,眼睛则是跟青海一样的蓝。大食的风味绝不同于中国,不过腰和腿可是不得了,而且长相看久了,也会觉得很不错。”

“过去不是没尝过胡女,我眼窝子还没那么浅,秦州的私窠子里就有。”赵隆不屑道,“多换两匹好马就行了。冯四要在熙河路办赛马,这事你也知道的,我这边正却好马呢。”

“私窠子里的婊子怎么能跟在沙州安家的大食商人养的上等家妓比?相貌身段就不说了,她们可都是有内媚的!不要哥哥你可别后悔。”

提起美色,是男人都不会再正经八百的说话,赵隆连眼角都垂了起来,“内媚……那我可却之不恭了。”

“自家兄弟,客气什么?”王舜臣大笑着拍拍赵隆的背,“人和马待会儿小弟让人各送一对去赵大你那边。”

赵隆又谢了一句,笑道:“不过你就这么把人带回去,不怕家里面闹得天翻地覆?”

王舜臣娶得可是种家女,有着背景深厚的娘家,加上已经为王家生了两个儿子,在家中有着足够的发言权。王舜臣不事先说一句,就带着一群胡女回去,挨上一顿乱棒都有可能。

“设个私宅多大的事?”王舜臣嘴巴上说得浑不在意,但半句也不敢提把人带回家。只敢置办外宅。这气势上就小了许多。

“终究还是不敢带回家啊。平常天都不怕的,还怕家里的浑家。”赵隆哪能看不出来王舜臣的心虚,取笑了两句,又道:“要不要给龙图那边也送两个?”

王舜臣嬉笑道:“真送到三哥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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