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文庙论文亦堂皇(二)(3/3)
,尊礼法,执中道。仁为礼本,以阿云案论,若韦高被杀,阿云自当斩,若韦高重伤不起,也是当处以绞刑,但韦高不过是轻伤,为些许微伤害一命,却有违仁恕之道。弟子观阿云之罪,杖遣过轻,杀之过重。杀人偿命,伤人服刑,所以学生便判了流三千里编管。”
仁为礼本,如果按照韩冈的想法,后世所谓吃人的礼教,便是只有礼而无仁,走入了邪道,并不是真正的儒家。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样的违反仁道的说法,便是对儒学最无耻的扭曲。
儒家的根本是什么?是仁。礼仅仅是纲常,是外在的规条。后世吃人的礼教,只顾维系礼法,完全背离了儒家仁的本心,这样根本不能算是儒了,而是彻头彻尾的邪教。就算给孔子多少封号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程颢认同韩冈秉持仁心的判决,不妄杀一人,比什么都重要。而张戬则有所不满,“律贵诛心,韦高虽未见杀,但阿云确有杀心。韦高虽是轻伤,阿云杀人未遂的罪名却不能宽贷。”
“先生说的是!”韩冈低头受教,并不与张戬争论。张戬愣了一下,随即便摇头失笑。若仅是杀人未遂,苦主轻伤,凶手也只会是流配而已。阿云会被大理寺判绞刑,则是因为她和韦高的关系。前面韩冈对此根本不提,想来也是不承认阿云和韦高丧期纳聘的未婚夫妻关系。
不过张戬也不想争了,还在吃饭呢,为一桩已经有定论的案件争论根本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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