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三百八十一章 罪在他处不杀戮(第三更)(1/2)
李易回到码头烧烤区时,大家正在互相说着话。
酒未喝几口,肉也没动多少。
看众人的样子十分热闹,其实俱在等,等李易回来询问情况。
李易落座,小机器人带着凉了的肉串去找人热,它不能总在寻死的边缘徘徊。
“有人见到海外贸易能发财,主动出去寻找航线,运气不错,找到新罗。
有因海外贸易需要付出百分之三十的税,从而逃避。
销售额的百分之三十交完,即便是奢侈品贸易,剩下的纯利润也不足两倍。
因为距离近,所买卖的东西无五倍利润,加上承担的风险,税能避则避。”
李易不急着吃东西,先介绍情况。
别人一百缗的本钱买东西,船只出海到新罗,换回来四百缗的物品。
税要交一百二十缗,剩二百八十缗,扣除成本一百缗,得一百八十缗。
百分之一百八十的利润收入,需要承担海员的工钱、造船租船的成本、船只倾覆的成本。
从洛阳,或者说是海州到长安,百分之一百八的利润,属于绝对暴利。
海运上则太少了,每次出海所承担的风险成本过高。
毕构听来听去,不高兴了:“老夫管他利润几何?怎般处置?”
“处置什么?”李易问。
“逃税,私自贸易。”毕构给出两宗罪。
“什么税?广州都督府三成税、泉州三成税,别处奢侈品只有京兆府、河南府一成税。
我庄子你收把成税是我让你收,律例有吗?
海外贸易律法未写,我去买东西,我回来,我不在河南府与京兆府卖,我路过,我到陇右道卖,你最多只能收我一成税。
你抓到我了,第一次抓,我就说我第一次买卖,你想治罪你拿证据。”
李易其实恨得牙痒痒,泉州林氏太过分了,那么多钱都弄到自己手里。
但在国法上,他依旧站在中立角度说话,税没问题,我没卖,你拿证据。
“那怎么办?律法还没改完?”
毕构怒了,他生气在修律上,之前早提出来了,一直在写,怎么那么慢?
他瞪宋璟,宋璟负责此事。
“那么多的情况,细节不考虑好了行吗?最多十天。”宋璟快哭了。
“税不税无所谓,关键他们雇佣人刺王杀驾,谁不知道巡洋舰是何等存在?陛下在,满朝大臣在,我也在。”
李易怕毕构突发疾病,自己还得救,这要是脑出血怎么办?脑血栓和心肌梗塞倒是容易,旁边就是游艇。
脑出血的话,你年岁着么大了,哎呀!不想脑外手术哇!
“广平,你快点。”毕构不客气了。
“好好,五天。”宋璟决定下死命令,把所有的情况都给我弄好了。
“能拿到多少钱?”林清霭不知道怎么想的,一冲动,他出声询问。
李易似乎没察觉到任何异常,笑着说:“给别人留一条退路,关键在于陈氏要多少赔偿。
陈氏满意,首恶当杖责,咱不能去灭门。
泉州的地方,百姓不易,同姓族大,只是人多,并非生活都好。
杀人容易,安民则难,育民更艰。
林氏雇人凿船,以陈氏船只抵岸为条件,闹大。
为何不在水中凿?盖因水中船沉会死人,林氏不想杀人。”
李易跟林清霭讲具体情况,泉州的百姓日子苦,律法没弄好,只能以刺杀为借口收拾。
实际人家没想杀人,凭良心说,非要定罪,目的是什么?解气?
林氏需要赔偿陈氏一笔钱,让陈氏满意。
林氏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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