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五章 新式盐法必贩私(第二更)(2/2)



即便他们想贿赂,也要先把所有的举报门路摸清楚。私盐难禁,却可减少损失。”

李易给出后续的手段,晒就晒吧。

冬天煮盐冷,夏天煮盐易中暑,晒盐……保障措施跟上。

“明日发在报纸上?”李隆基决定让大唐百姓都吃上更便宜的盐。

“派人去地方负责修建盐池,不放在报纸上,别人拿了报纸,回去就学会了。”

李易不想让人学,尤其是契丹和渤海那里。

渤海有盐场,不是晒的。

只要大唐的盐价足够低,就能运到渤海去卖,卖的价钱比他们自己弄的盐还便宜,他们自己就不产盐了。

然后提高盐价,对方一看贵了,准备自己煮盐,都煮上了,大唐的盐价又降低,煮的人只能放弃。

长此以往,盐价起起伏伏,想煮盐的人见无利可图,自然不会再弄盐。

也就是说,即使以当初渤海的盐价一样的价格卖大唐的盐,渤海的人也不自己煮。

他们担心一煮出来,大唐的盐价又低,自己损失。

大唐则能够长时间从渤海卖盐的过程中赚取好处,把对方的盐产业给压住。

跟他那个时候一样,外国种出的盐把国家种盐的给冲击了,榨盐企业买外国的盐。

然后技术更新,发明调和盐,二比二比二,两份转基因盐、两份地沟盐、两份发霉的陈年盐。

混合到一起,就成了新技术的好盐。

李隆基颔首:“如此也好,派宦官去。”

“成啊,宦官和其他官员没什么区别,该杀还是要杀。”李易对派谁去组织晒盐持随意态度。

盐不官控定价,晒盐的人一直被剥削,没有劳动保障。

定了价,必然包含额外利润,就有人会想挤压这个利润,贩卖私盐。

地方官府相互勾结,对抗巡察的人。

逮到了杀一批,抄家一批,朝廷通过这个办法回血。

新的官员重复前任走过的路,循环不休。

“黄河那边送什么货物。”李隆基终于把他过来办的正事问出来。

“海产品,牡蛎干、淡菜、蛤蜊干、海虾虾米和虾仁、报纸、兑换券。”

李易随口说出几样,黄河那边是甘肃、宁夏、内蒙古,现在吃不上海产品,干的也没有。

莫说是现在的内地,他那时辽宁周围大片海,辽宁、抚顺、鞍山等地方,八十年代吃点海产品都不容易。

因为这些城市不挨着海,海边弄点干货,都是用来下火锅,珍贵着呢。

大唐长安看着距离银川相对近,其实挺远,走陆路要翻山越岭,走水路上不去。

终于可以过壶口瀑布的,得让那边的人知道下海产品。

“去的时候把海产品放下一部分,告诉当地要收土产,等回来再交易。顺便把兑换券推广出去。”

李易连如何贸易都想妥了,那些地方的百姓,对朝廷比较陌生。

要一点点让他们熟悉,并且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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