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远走(1/3)
英雄救美?咽不下那口气?冲动是魔鬼?>
反正少年时候打过多少场架,因为什么打架,对于若干年后的王树民来说,都像是被一抹就平的浮尘。打架对他来说,是比王家吃红烧肉的频率还高的事情。>
可是就像是路上摔一跤一样,通常情况下,人们能爬起来该干什么干什么,就怕赶上所谓的“寸劲儿”——比如后脑勺磕在马路牙子上啦,尾骨给坐断了啦。>
王树民这回打架,就是那传说中的非常不幸的,赶上寸劲儿了。>
六中这片儿本来是三不管地带,谁知道这几天刚来了个实习的小片儿警,社会责任感高得不行不行的,天天晚上出来巡逻,立誓要和这帮小流氓斗争到底。>
王树民——于是不幸地顶风作案了。>
寒冬腊月的,被横眉立目的片儿警锁在泡儿局的暖气片上一宿——好吧,加上些形容词,是没供暖的暖气片,外加四面透风的窗户和呼啸的西北风。如果还觉得没什么,那还要加上脑袋上被人开了个口子,流出来的血差点把眼睛糊上,鼻青脸肿估计贾桂芳看见他都得认上一会。>
为什么就锁他一个?>
好问题,巡逻的片儿警只有一个,当时的情况就够抓一个的,那帮孙子,一看见条子来了,一个个遛的比光速还快,明显平时和条子们斗智斗勇的经验值已经加满了。>
什么?证人?>
哦,那是王树民同学自作孽不可活了,为了兼顾他那难得的一点绅士风度,在斗争还没开始的时候,他就让骆灵小美女先撤离现场了,导致他英勇的行为没有战地记者的证明,身被不白之冤。>
反正第二天一早,贾桂芳和王大栓接到通知来局子里领人的时候,就看见酷似盲流的一坨,拖着鼻涕,顶着一头只是简简单单被处理过,看上去挺凄厉的伤口的王树民蹲在那。贾桂芳当时眼圈就红了,这女人平时战斗力惊人,可毕竟是个当妈的,哪个亲妈看见自己儿子这样,不得掉眼泪呢?>
临近开学的时候在校外打架,还进了局子,王树民啊王树民,你怎么就能那么风生水起呢?>
本来是件挺简单的事,王树民的行为也说得上是英雄救美见义勇为,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应当受到表彰,然而问题就是没有人证啊人证!>
小美女骆灵当天晚上回家,就被她爸妈给看起来了,她们全家都是北新市里有头有脸的人,骆灵她舅舅好像是个区政府的领导,本来就看六中不顺眼,惦记着给她转学呢,这一档子事一出,好嘞,紧锣密鼓地就给小姑娘办了转学手续。>
警察?歇菜吧您,我们这是未成年人,什么都不知道,好好人家儿的女孩儿,怎么会跟路边打架的小流氓扯上关系?瞎了你们的狗眼了,挡出去!>
一个区政府的领导,认识一个文教局的领导,认识他们小派出所的所长,都是芝麻绿豆似的小官,可也不是咱小老百姓惹得起的。>
那有一百八十斤,说话打呼噜都震天响,一只手像蒲扇一样威武得不行,好像无所不能的王大栓自己坐在那,烟抽了一根儿又一根。短得扎手的两鬓,突然就冒出了斑斑点点的白。>
这就是社会啊社会。>
王家算是托尽了关系,才把这事情大而化小,王树民最后还是平平安安地出来了,平平安安地去了医院包扎,然后平平安安地能在开学的时候回学校……跟他一起回去的,还有个记大过的处分。>
王树民住院的那几天,谢一给班主任打电话,请了一个礼拜的假,贾桂芳和王大栓忙前忙后地托关系找路子,他就每天帮着带着饭菜和书本,去医院陪着王树民。什么,还拌着嘴呢?咳,都什么时候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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