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瓘 陈正汇(1/3)
陈瓘(1057-1124年),字莹中,号了斋,沙县城西劝忠坊人。宋元丰二年(1079年)探花,授官湖州掌书记,历任礼部贡院检点官、越州、温州通判、左司谏等职。陈瓘为人谦和,不争财物,闲居矜庄自持,不苟言谈,通《易经》。
宋元祐四年(1089年),陈瓘出任越州通判。当时,大奸相蔡京的胞弟蔡卞为越州太守。蔡卞听说陈瓘很有才华,想收为已用,便多方加以笼络。陈瓘知道蔡卞心术不正,不与同流合污,多次以病为借口,要求辞官归隐。
后,陈瓘改任明州通判。北宋时期,朝廷沿袭唐代的职分田制,按内、外官和服务性质的不同,授予职官员80亩到12顷的职分田,以其租充作俸禄的一部分。陈瓘认为自己的职分田收入颇丰,只取其中一部分作为生活费用,其余充公。
绍圣元年(1094),章惇为相。章惇听说陈瓘很有才华,十分器重,向他征询当今朝政应以什么为重。陈瓘直言不讳地告诉章惇:当今处理朝政应该持公正,不能再搞朋党政治。他举乘舟为例,说:“移左置右,偏重一边都要覆舟,都是不可取的。”章惇说:“司马光奸邪,应该罚治是当务之急。”陈瓘明知章惇与司马光政见相悖,却在章惇面前为司马光辩护说:“这就错了,就像乘舟一样,偏重一边,有失天下之所望。”章大怒说:“司马光不务织述先烈,而大改成绪,误国。如此不算奸邪又是什么呢?”陈瓘毫无惧色,以理力争说:“不了解人的心迹,就怀疑人家的行为,是不可为的;没有罪证,就指责他人奸邪,盲目处治才是最大的误国。当今之急是消除朋党,公平持正,才可以救弊治国。”章惇虽然十分气愤,但也不得不佩服陈瓘的胆识和学识。陈瓘被任命为太学博士。蔡卞等人就抓住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大做文章,大举排除异已。陈瓘上书言朋党之争误国,因而忤犯了蔡卞一伙,被贬“出通判、沧州知卫州。”
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宋徽宗即位后,陈瓘被任命为右正言,后又升为左司谏。陈瓘身为谏官,认为职责所在,不能不对朝政秉公进言。他对朋党之争深为痛绝。他在回答微宗询问时说:“做事应该持公正态度,顾及大体,不要抓住人家枝节小事不放,以其一点,攻击其余。尤其是作为谏官的更应该尊重事实,不要以自己的孤见寡闻来妖言惑众。”御史龚尖因弹劾蔡京误国,被蔡京一党驱逐出京。陈瓘不畏强权,挺身而出,严正陈词说:“绍圣以来七年间就有五次驱逐朝廷大臣的事件。被罢免放逐的都是蔡京不同政见的官员。今天又要驱逐龚尖,公理何在?”他公然上书奏请治蔡京等人结党营私,误国误民之罪。陈瓘还上书抨击皇太后干预朝政等事,得罪太后一党,被贬为扬州粮科院监官;不久又转任无为军知事。翌年,陈瓘被召回京城,任著作郎,后改任右司马员外郎兼代理给事中。其时,蔡京的党羽曾布为相。曾布派门客私下告诉陈瓘,将授予他实职,企图以高官收买他。陈瓘不为所动,他对儿子陈正汇说:“我与宰相议事多有不合,现在他们以官爵为饵来笼络我,如果我接受他们的推荐,那么与他们所为有什么区别呢?这样做于公于私都有愧。我这里有一道奏章,论及他们的错处,准备呈上去。”表现了陈瓘大公无私、为人正直的品德。不久,陈瓘就被贬为泰州知府。
陈瓘的儿子陈正汇在杭州举报蔡京一党有动摇东宫的企图。蔡京一党以同谋罪逮捕陈瓘。陈瓘说:“正汇举告蔡京将不利社稷的文书还在路上,我怎么有可能预先得知呢?既然我不知道,而要我违心地去指证他们犯罪,是情义所不容的;挟私愤,作伪证来迎合你们,是道义所不为的。蔡京奸邪,必定为害国家,这是我多次奏明的,用不着今天才说。”陈瓘大义凛然。字字掷地有声,连内侍黄经臣闻之都为之感动。他说:“皇上正要知道事情真相,就据陈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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