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傲慢的白皮小猪佩奇?(2/5)

儿好过去收你的尸体。」

「……」

然后,众人七手八脚的将已经死透的印度佬抬走。

有马的好处在于可以四处浪,不必两点一线搞完事情就回船屋。

他将刚刚的兜帽卫衣脱掉,想了想后,换了一件夹克和工裤。

不能老穿着一套衣服招摇过市。

港岛真不算大,赵传薪骑马没多久便走出聚居区,大致到了大潭郊野区域。

此时关外想必都下了第一场雪了,但在这里依然翠叶摇曳,青藤攀树。青山环抱绿水,鸟鸣声幽。

赵传薪看见了一头体型不大的长嘴野猪,眯着狡黠的小眼睛朝他警惕的瞥了一眼,然后颠颠的跑进了林子里。

看见野猪,赵传薪嘴角噙着笑。

关外上山也猪可多了,猎人怎么打也打不完。有胆子大的,还会下山啃食庄家,是许多地方的一大害。

港岛的野猪,比关外的要小一些,品种也略有不同。

正信马由缰的欣赏风景。

忽然一声枪响,再次惊到了米山。

赵传薪俯身,用手摸摸马脸:「别闹腾昂。」

虽然接触时间短,可人和马已然有了默契。

米山听了他的话,消停了。

它也在渐渐的适应枪声。

只是,回头朝赵传薪不满的唏律律的叫了一声。

「闭嘴,别出声。」

赵传薪赶忙趴它耳朵边上说。

听枪声,就在前面不远的拐角处,距离并不远。

赵传薪拿出了马牌撸子,近战的时候这东西比步枪好用。

但枪声多半不是冲着他来的。

米山走路悄无声息,赵传薪骑马来到前面转角处,自信不会惊动任何人。

前面有一群人,拿着各式猎枪,正在猎杀来港越冬的灰雁。

其中多半是白人,只有两个亚洲面孔,一男一女。

英国人是出了名的热爱打猎,流行于王公贵族群体。

几乎英国历代的君主,都喜欢打猎。最出名的是詹姆斯一世,他热爱的夸张到每天要在马背上待6个小时之久,最后也死在了打猎的途中。

现在的英国人,则喜欢在殖民地打猎。

想想看,带着一副征服者高高在上的姿态,骑着马打着猎,非常有男子气概和魅力。

此时的很多都鼓吹这一类人,导致即便到了二十一世纪的影视作品中也经常出现打猎的场面。

打猎,在他们看来反而成了一种小资情调。

上世纪末,一些洋人在长江区域,进行了惨绝人寰的野鸡灭绝打猎活动,差点把当地的野鸡打绝种。

赵传薪虽然没有在这个时代倡导保护生态的意思。

毕竟老百姓都快饿死了。

但是,

你们一群洋人,特么的在中国土地上肆意搞生态破坏,这就让人很不爽了。

灰雁招你惹你了?.br>

就算把物种吃灭绝,也合该是我们自己吃的。

弥墩收枪,得意洋洋转头问:「李,看看我这一枪如何?」

李梓钰竖起大拇指:「先生,你的枪法精准,令人钦佩!」

旁边一个华裔女孩拍着白皙的手掌:「弥墩先生好厉害。」

她的眼睛很大,偏长,但眼距适中,且又显得灵动。

她的鼻梁很高,鼻翼很窄。

她的嘴唇最有特点,双

唇偏薄且唇峰间距较远。

让赵传薪来形容她的长相:辨识度高,五官记忆点强。

这是一张很冷艳的脸。

有种高高在上的刻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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