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否则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3/3)
四处游荡、并且一直想念你的人——当然说的就是我。”
好吧,这些确实都是真实发生的事,比如吃饭的时候,桌子下,赵传薪就和她互踢。
那天晚上,两人的确说了几句话,赵传薪还看穿了她的身体……
两人的确一起乘过车,今天也在花园长廊散步了。
可这些事在赵传薪嘴里就变味了。
首席特勤特工把脑袋别到它向,恨不得把脑袋埋在长廊的花土里。
赵传薪哈哈一笑,转身就走。
马库斯·恩克鲁玛在外面看着马匹,见赵传薪出来,赶忙上前:“老爷,我们去哪?”
赵传薪淡淡道:“回家一趟。”
他要回一趟北塔里敦,将徒弟本杰明·戈德伯格带到纽约和约翰·勃朗宁见面。
毕竟当时答应他,让他见识见识自己的“团队”。
两人骑马,穿过纽约市中心。
在路过哈德逊河一个码头的时候,赵传薪看见两个人争吵,脸红脖子粗的很上头。
他喜欢凑热闹,不自觉的让米山靠近偷听。
“法克,别想要回定金,我千里迢迢运来这些小龙虾,你现在又不要了,我要卖给谁?”
“伙计,你听我狡辩……啊不,听我解释,上次是因为有个客人想吃,我以为好卖,结果纽约人根本不认这种食物,因为个头太小了。”
“我管不了那么多,反正定金不能退。”
赵传薪听见小龙虾,好奇的探身向木桶里瞄了一眼。
还真是小龙虾,死的不多,依旧活蹦乱跳。
“咦?”他插嘴:“这小龙虾从哪运来的?”
那人说:“从路易斯安那州运来的。”
赵传薪翻身下马,伸手进水桶里捞了一只,小龙虾个头很大,在赵传薪手里急于翻身,张牙舞爪想要钳赵传薪手指头。
后世因极端天气的影响,美国南方的小龙虾个头越养越小,还没有现在的大。
他将小龙虾扔进水桶中,问:“小龙虾怎么卖?”
两人听了,都诧异的看向赵传薪。
这玩意儿在纽约可不好出手。
“先生,这要比牡蛎便宜,每打12个,我已经分好类别,大个头按2美分,中等个头1.5美分,小个头1美分。”
赵传薪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此时1美分的购买力,相当于后世大概0.28美元。
如果换算成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的软妹币,约么一斤大个头小龙虾的价格也就3块钱的样子。
这特么赶上白捡了。
倒霉,阳了,发烧烧的我都糊涂了,码字像做梦,发上来我都不知道自己写了啥。但断更是不会断更的。等过两天清醒了我捋一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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