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3章 指认现场(2/2)


有的人不自觉的手脚会有一些下意识的小动作。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因为人在说谎的时候大脑会高度集中,整个注意力都会集中在语言的组织上。

所以,潜意识的一些植物神经的控制就会稍弱。

而不受大脑完全控制的植物神经会导致身体出现一些潜意识的,或者说是下意识的反应这种反应一旦时间长了就会形成一种习惯。

而且这种反应并不会引起人们自身的重视或者说是感受,所以如果没有经过刻意的训练,基本上是很难戒除掉这种反应的。

另外关于南州那边的情况,关于三年前的抢劫案件也需要进行跟进。

那边的警方已经跟王兆凯他们这边取得了联系,因为张超在海州市这边犯的是杀人罪,而且已经定罪了,这样一来的话就不可能将张超要送去那边。

对于杀人犯来讲,在案发地审讯一般情况下不会转移,除非有其他重大案情。

比如说同样是杀人犯,需要对方过去指针现场配合调查等等,这才有可能转移杀人犯。

而张超在兰州那边犯的只是一般的抢劫罪,虽然判的时间比较长,但是毕竟从案件的性质来说,不如这边的杀人案恶劣。

所以那边会派人过来对张超进行审讯,关于当时的一些抢劫案的细节,王兆凯他们并没有过多的询问。

说实话,以王兆凯等人来看,那个案子办的并不漂亮。

从理论上来讲,张超和张权兄弟两人只是长得一样,但是无论是dna还是足迹或者是指纹肯定是有区别的。

虽然两个人是在一开始被抓的时候就调换了身份,但是盗窃案现场的一些证据不应该随意就不进行比对吧?

毕竟那边的警方能够找到张超,就意味着张超在盗窃案现场肯定是留下了一些痕迹。

抓人的时候都不见明正身,出事了吧。

而且张超和张权兄弟两个人是孪生的,那边的警方难道就一点不知道吗?当地派出所不了解这个情况?

所以说这个过程当中肯定是有疏忽的环节,否则的话想要顶罪,现在来说真的是很困难。

嫌疑人被抓之后有一些流程看似很繁琐,没有必要,但是这些流程都是以前学的经验和教训总结出来的。

为什么看电视剧或者是电影的时候在审讯过程当中警方明知道嫌疑人叫什么,明知道对方是男是女,为什么还要仔细询问对方的基础信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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