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聚齐,清场!(3/4)
星身向左侧,头向右倾,那对刀剑便擦着他的身体掠过,轰隆钉在了后方的沙地中,烟尘飞舞!>
原本因为金闪闪的厥词而不爽的韦伯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征服王和阿尔托莉雅也面色微肃。>
金闪闪微扬起头,声音冷峻:“哼,能躲过本王的随手攻击,有两下子,本王就暂时宽恕你先前的不敬之语吧,但若再有下一次,本王就把你碎尸万段,杂种!”>
和贤王相比,这个金闪闪可真是性格恶劣啊,没有经过足够的挫败和毒打,近似于熊孩子的病,得治。季星好笑摇头。>
见此情形,征服王连忙打圆场道:“等等,等等,今夜在这里聚首可不止是为了打架,大家先聊一聊吧。唉,本来想买点美酒带过来的,但我的小御主钱包因为昨天的游玩掏空,又不同意我掠夺……”>
“喂!”韦伯脸色涨红。>
“接下来又要战斗,那便不进行以酒会友了。”征服王自顾自地继续道:“大家因为夺取那个获取圣杯的资格而聚首在这个位置,都有着获取圣杯的理由。>
昨天童渊……不,季星告诉我其实圣杯并不算万能的许愿机,而是和什么‘第三法’、‘拯救人类的魔法’有关,对我来说倒是刚好合适了,毕竟我的愿望就是重新获得身体,征服这广袤的世界!>
你们的愿望呢?哈哈哈,本王还想尽些最后的努力,如果只是旁观,那便不必流血,同为英灵,我们如果能够任何彼此的能力,之后的话,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他知道了第三法?爱丽丝菲尔看了季星一眼,是那位时钟塔的君主……还是从间桐家了解的?>
而后她担心地看了眼阿尔托莉雅,因为她知道阿尔托莉雅的愿望不是第三法能够实现的。>
果然,阿尔托莉雅的脸上露出了一分错愕,这时金闪闪则哼道:“愿望?那种东西本王没有,也不需要有。本王出现在这里,只是因为圣杯原本就属于本王。>
世上所有的宝物都是出自于本王的藏品,但因为过去了太久,一部分流失了,圣杯大概就是其中之一,但它的所有者还是我!”>
“果然啊。”征服王摇头道:“我想我已经知道了你的真名,比我伊斯坎达尔还要高傲的王,应该就只有那一个而已。古乌鲁克的国王,最古老的‘英雄王’,三分之二为神、三分之一为人的家伙。”>
韦伯和爱丽丝菲尔吃惊地张开了嘴巴,连aber也从刚刚的失神中回归,惊讶地看向金闪闪。>
“那、那个几乎是人类记载中最古老的,生活在公元前2600年左右的英雄王?”韦伯结巴道:“传说中所有神话英雄的模板,所有宝物原型,英雄王吉尔伽美什?!”>
与aber共享知觉、隐于暗中的卫宫切嗣也露出了沉重:“竟然是……”这恐怕要比征服王伊斯坎达尔和神秘的蓬莱枪神散人棘手!>
金闪闪则再次扬了扬头,说道:“看在你们露出了让本王满意的崇敬表情的份上,本王宽恕你这次直呼本王的名姓,杂种!”>
韦伯吞咽唾沫,更加担心征服王了,人类的王能赢英雄的王吗?>
他微微转头瞄向季星,我们联手吧,联手还有机会,先联手把这个神话中的英灵干掉吧!>
下一刻,他便见季星带着和以往并无任何不同的笑意,向他的身后轻轻扬了扬头。>
嘭——>
征服王的大手拍在背上,让韦伯一个趔趄,差点栽倒,然后征服王如滚雷的声音便再次炸响。>
“韦伯,因为一个名字就产生畏惧的人,可成为不了了不起的人物!就算是真正的神灵,在我征服王伊斯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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