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要去做客吗?(1/2)

最终,希诺还是婉拒了这份特殊的礼物,让名为克莱斯的巨熊把女王蜂的蜂巢带回去自己吃,并且叮嘱他下次一定要去道歉,以后就不要再做这种事了,如果想吃蜂蜜的话,她可以去附近的市集上买回来。被拒绝了礼物的克莱斯有些垂头丧气,支支吾吾了几声后,转身离去了,只留给众人一个落寞的背影,看起来就像一只被主人抛弃了的大狗狗——前提是忽略它十多米高的体型。

“它看起来好像很伤心的样子,要不你就把礼物收下吧。”作为一名善良正义并且还喜欢小动物的热心人士,爱丽丝最见不得这种场景了,便出言劝说,但很快,下一句话就暴露了她的真实想法:“如果你不喜欢的话,可以给我嘛,我最爱吃蜂蜜啦!”

无耻的家伙,上一次吃杏仁小蛋糕的时候你也是这么说的。

众人都斜眼看着她,某位被抢走了杏仁小蛋糕的贝芒公主更是默默地闭上了眼睛,不愿再看。

希诺也被这厚颜无耻的发言惊到了,慢了半拍才反应过来,轻轻摇头道:“还是算了,要是我收下了这份礼物的话,别说克莱斯,恐怕森林里的其他异类都会认为我喜欢吃蜂蜜吧,我可不能让女王蜂们因为我而遭殃。”

大家回想起一路上见到的异类对待希诺的态度,纷纷觉得这是很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希诺看了一眼爱丽丝失望的表情,又轻笑一声:“不过,如果爱丽丝小姐喜欢蜂蜜的话,听说梅森百货市场内正在出售最正宗的诺森维格王冠蜂蜜,之后我若有闲暇时间进城的话,便为你买一份回来,就当做我送给各位的见面礼,如何?”

“养蜂人之城”诺森维格,圣但尼行省上一座规模很小的城市,大概与萨莉亚原野的风之城亚维翁差不多,但就像风之城亚维翁以樱草花闻名于世一样,诺森维格的蜂蜜也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的名气,其中品质最好的王冠蜂蜜甚至可以用奢侈品来形容,据说在王国时代,这种蜂蜜曾被格森李克二世国王列为贡品,由王室和少数大贵族专享。

依林格的看法,这么好的蜂蜜给爱丽丝吃,着实有些浪费了。

金毛女仆并不苟同,她觉得自己就配得上这么好的蜂蜜,于是连连点头,兴奋期待的模样,如果给她装上一条尾巴的话,肯定已经开始摇起来了:“好啊好啊,你可别忘了哦!”

“放心吧,爱丽丝小姐。”希诺似乎被爱丽丝的反应逗笑了,眉眼弯弯,当然,她原本就很爱笑,现在只是笑得更开心了而已:“假使你有十分的精力,那么招待客人时一定要拿出十二分的热情,这可是我们歌丝塔芙家族代代相传的祖训之一呀。”

“那你什么时候有空进城呢?”爱丽丝得寸进尺。

“这个嘛。”希诺想了想,回答道:“通常来说,我每隔半个月便会进城一趟,和朋友们见个面之类的。除此之外,如果有什么需要的东西在小镇上买不到,就只能进城采购了,比如修缮道路的材料。”

她说着半蹲下来,用指头轻轻敲击街道上的石板,发出了清脆的声响,语气有些无奈:“我早就和尚奎尔说过了,让他约束好自己的族人,不要在街道上全速奔跑,可他们还是经常忘记。这么好的石板,没过几个月就损坏了,到时候我又得去城里找石匠重新定制一批。”

梅蒂恩也学着她的样子蹲下来,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这块石板,问道:“尚奎尔是谁啊?”

“高山半人马一族的族长。”希诺回道:“他们更习惯在没有阻拦的高山和高原上生活,在森林里则多有不便,不管是日常生活还是狩猎采集都很受影响,所以这些道路对他们来说很重要。”

梅蒂恩便歪头,谢米也跟着歪了一下,然后旁边的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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