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方衙内的自画像(3/5)

了解,方重勇耐心解释道:

“唐律对于贪腐渎职,纠察极为严苛。

诸受财者,杖六十;受钱者,加一等;受物者,加二等。

我给你置办的书籍与锦袍,按刑律杀头或许还差点,但流放三千里那是绰绰有余了。

所以你觉得我为什么要做这些无聊的事情?”

方重勇提出了一个让阿娜耶无法回答的问题。

事实上,方重勇的本事,阿娜耶是知道的。他如果想捞钱,多的是办法,可以规避朝廷的法令。

比如说在张掖城外开“野集”这件事,只要稍微运作一下,多的是西域胡商愿意给予方重勇大量的“供奉”。几十贯的书籍,一百多贯的女式锦袍,那都是小场面了。

当初阿娜耶跟着方重勇去粟特人城旁当“翻译”(实际上没用得上,粟特人首领康居仁的长安话比阿娜耶说得还标准),那边的人便是让她随便挑粟特风格的女装,想拿多少拿多少!

就算是阿娜耶这样的女孩都知道,大唐的各级官员如果只靠俸禄为生,有一个是一个,只怕全家都要饿死了。

比如说颜真卿这样的“清官”,他确实是没有贪腐没有渎职。但是听闻颜真卿特别喜欢给圈子里的人写墓志铭,写祭文。

不说做这些事情有没有直接的经济收入。

就算是对方不给钱,难道就没有利益输送?

难道没有人情往来?

难道没有政治上的莫大好处?

只要政治地位够了,自然不缺舔狗送钱,又何苦吃相难看去贪腐呢?

这些事情,都是看破不说破的官场潜规则。

阿娜耶都知道他父亲给刺史、节度使看病,家里可以免除租庸调和苛捐杂税,更何况别人呢!

“那你是为了什么多此一举呢?”

阿娜耶疑惑问道。

“当你有用的时候,圣人便会好好的用你。

只不过,圣人在用人的时候,不喜欢那些太跳脱的人,脱离掌控的人。

他喜欢栓根狗绳子。没有栓狗绳的狗啊,容易反咬主人和桀骜不驯。

与其让圣人往我脖子上套一根莫须有的狗绳,还不如我自己做一根无伤大雅的狗绳交给圣人。

这个道理不是很难懂吧?”

方重勇叹了口气,给阿娜耶解释了一番。阿娜耶未必真能明白这个道理,方重勇只是锦衣夜行,想找个听众而已。

郑叔清说得对,当官就是当狗,圣人是不需要“人”的,有他这么一个主人就可以了。

方重勇知道来甘州当刺史,本身就是基哥丢过来制约渣爹方有德的。

现在方重勇在甘州不但没犯错,反倒是干得风生水起。

基哥听说了以后,他会怎么想?

一棍子没打死不说,还过得挺滋润,对我露出嘲讽微笑?

那多打几棍子,把脊梁骨打断再说吧,看你还笑不笑得出来!

方重勇完全能想象到时候基哥看到他在甘州的“政绩”后有多暴怒与不甘。

所以就必须自污。

宠爱一个十岁的西域胡姬,说明心性差,好色,且做事不知轻重。

把府衙欠款还清说明官场经验差,还需要打磨。

开野集,立医书碑文说明还想在地方上干出点政绩。

贪污中枢送来的绢帛,说明没眼色,手脚不干净,搞灰色收入的手段拙劣。

但是甘州本地的事情还是办得漂漂亮亮,没有出现跟本地势力勾结的迹象,没有在边军中招揽人手。这说明还是有些能力,也说明是个可造之材。

关键是年轻,可以长期培养。

年幼好色,心性不定,贪小便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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