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2/4)


这个案子的案情简单得不能再简单。

三水县某个村落,具体说来,就是方重勇在煤矿坑勘探的那个村落里,有三个游手好闲的退伍丘八,说得好听点叫“游侠儿”,说得不好听就是地痞流氓,他们去泾水边准备凿冰捕鱼的时候,看到了有两匹“无主”的马。

既然是无主的,那牵回去再找马贩子卖掉,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于是三人牵着马就走,也没看这马到底是谁的,能不能偷。反正他们做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

结果三人还没走到家,其中一个夯货就发现马屁股附近,好像有个模糊不清的官印!

看仔细之后,发现两匹马都是隶属于邠州府衙的!这下可把他们三人给吓坏了!

这三个夯货本来还想卖了马去换点酒钱,到县城里的酒肆去潇洒一番,没想到这马居然是邠州府衙的马。那没办法了,只能一不做二不休把马给宰了,吃点马肉回本了。

要不然,可不就白忙活了么?就算他们现在把马匹送回去,也是犯了罪,没吃到肉还惹一身骚。还不如把马肉吃了,马骨找个不起眼的地方埋了。时间一长,谁还会去查这些破事呢?

结果等县尉找到他们三人的时候,马肉正在家中的大锅里煮着呢。他们三个都是退伍的老兵,都找不到媳妇,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除了不会轻易杀人,其他的事情,没有不敢做的,也没什么顾忌。

这三人本身就是在三水县衙门里挂了号的人物,平日里偷鸡摸狗也不是第一次了。

这件事把方重勇闹得有点骑虎难下,他本来是低调来邠州办事,没想到居然被三个毫无权势与身份的地痞给飞龙骑脸了!

唐代的官制很魔幻,同一种官职,用在不同的人身上,会根据那个人身上其他官职的搭配,而有所变化,甚至效果大相径庭。

比如说“御史大夫”这个职务,本来朝廷中枢御史台的大佬是御史大夫,但是在很多节度使身上,也带着“御史大夫”这个官职。

这并不是说他们就可以行使御史大夫的职权,而是说无品级的节度使,身份权重等同于中枢的“御史大夫”。

同一个官职,不同的职权,非常的典型。

监察御史也是同样的道理。

所以方重勇身上有监察御史这个职务,但实际上能不能用,具体要看他的“差使”是要去“监察”谁,这里头有一个“神器”到底拿在手上没有的问题。

具体到现在这件事上,就是说方重勇到邠州“公干”,他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来的。同时地方官员,需要对此有一个基本判断。

而这个官场潜规则,就是看方重勇身边,有没有朝廷给监察御史配置的“僚属官”。

一个监察御史,起码有二十多个僚属官!真正动起来,那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如果方重勇带着浩浩荡荡一群人来到邠州府衙找刺史公干,那么他的立场,就是纠察邠州官场不法。

说白了,就是到这里来搞事情的!弹劾官员的!

如此一来,非但邠州府衙不会配合他的工作,反而会“公事公办”,处处给他穿小鞋。

那个时候,方重勇别说是勘探煤矿了,就是出门都要担心脖子安全不安全。

但是方重勇如果孤身前来,那么就明摆着不是为了纠察地方官员不法。

所以邠州刺史李齐物见了方重勇就好像老友相见一般热情接待,给予了最大程度的配合,还推荐亲信高尚给方重勇打下手,就是因为:对方来这里没有恶意,反而是一个跟中枢方面沟通联络拉靠山的好机会。

这是属于对双方都有利,而且彼此都默契的双赢。没想到几个盗马贼,打破了邠州官场的平静。

“方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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