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是时候给大唐人民来一点小小的金融震撼了(3/4)
晰的标准。
反正到时候河西节度府规定:为了防止西域商人在大唐境内为非作歹,所以胡商们在携带西域货物入境的时候,还必须根据所携带货物的价值,向河西府衙缴纳一部分“质押金”。
换句话说,胡商空着手来没事,但要是带货的话,就必须缴纳质押金。并且这个质押金只收货不收贵金属。等胡商返回西域的时候,这笔钱再还给他们。
这些“质押金”本来就是要用来卖的货,肯定不会原封不动带回去,所以这其实是变相逼迫胡商们在河西本地采购及售卖货物,拉动地方经济。
而所谓的进出口等额,就是胡商带多少货入关,就可以带等价格的丝绸茶叶等大唐特产出关。
胡商要是空着手来,就只能在大唐境内消费,一片叶子也带不走。什么东西算是商品,这个需要“报关”,只有报关了,有了“出口配额”,胡商才能把商品带出河西走廊。
当然了,肯定有“小机灵鬼”携带大量西域货物,最后却不报关,也不走河西返回西域了!
这一点方重勇觉得无所谓,他只当那些人为大唐建设添砖加瓦了。事实上也不可能有那么傻的西域商人。
现在河西的情况,就是取消了关税商税,而官方的走私渠道又被破坏殆尽,处于群魔乱舞的时代。原来约定的规矩,已经没人遵守了,大家都希望河西节度使出来主持大局,恢复以前的“光荣岁月”!
成为“自由港”的河西,因为贸易混乱无法为官府提供足够的财源,也引起了官府和边军大佬里面很多人的不满。所以河西节度使出面牵头,拨乱反正,就必须矫枉过正。
现在收紧贸易政策,给河西的胡商们立规矩,正当其时。而方重勇所设想的这些政策,里面有很大的操作空间,他想怎么玩都可以。
这些花里胡哨的政策,并不是他心血来潮拍脑门想到的,而是在河西本地长期实践得到了经验,只是从前来不及去实施罢了。
方重勇想起了当年在沙州刚刚当“甩手刺史”的时候,敦煌本地府衙其实就在实行“以绢换粮”的常平仓之策。官府将输送到沙州的绢帛统一使用,将府库内的绢帛换沙州百姓手中的粮秣。
而将多余的绢帛,作为贷款,借贷给胡商,盘活本地商业,还账的时候,胡商必须以粮食还贷。
此举可以有效控制本地粮价,防止胡商囤积居奇。
一开始,这种政策也显得稀松平常,但慢慢的,情况就开始变得画风歪斜起来。
后来方重勇在沙州通过长期观察经济流通后才发现,沙州府衙签订的贷款票据,在当地已经无形中成为了某种大宗交易“货币”,持有官府借贷契约的胡商,在私下交易的时候,另立契约进行交易。
这跟官府借贷时的初衷大相径庭!
变相成为了方重勇前世,人们耳熟能详的“以债为锚”!
债券可以用来换粮,亦可以用来换丝绸,只需要到契约到期的时候,拿着债券的一方来沙州府衙里面还账就行了。
沙州官府因为长久以来的正常放贷,保证了债券的信用。
到后来,甚至某个胡商因为周转困难,便可以拿着快到期的短期债,在商业行会的担保下,付出一定财帛或者交易条件后,找人置换长期债。
债券在某个范围有限的区域,取代了携带不便的绢帛与粮食,变相成为了一种货币。
这其实离电报电话出现之前的近代银行体系,也就只差一步而已。
当年方重勇本人就亲笔签署过不少大数额的债务契约,对民间的运作模式知之甚详。
而那些欠债不还的人,最后在物理上消失了。茫茫沙漠之中,没有一个地方是绝对安全的,死个人埋个骨,太正常不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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