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他好兄弟,不就是我嘛!(1/2)
林山洋洋得意道:“花娘,你还不知道吧,现在采珠队的东家是县令大人的朋友。”
“东家器重我,叫我做小队长。”
“你别想着报官了,看在我们东家的面子上,县令大人一定会秉公执法,不会叫你冤枉了我的。”
林山越想越气,他目光扫过花娘与王振,“你说你要报官,我才是要报官才对!”
“你们这对奸夫,被我捉奸当场,我要求县令大人将你们都杀了!让你们浸猪笼!”
花娘憋屈极了,“我们的婚书是假,你有什么资格报官?我与你根本就没有关系!”
“男人三妻四妾都是常事,我与你正经拜过堂,大家都知道,怎么就没关系了?”
花娘算是听出来了。
她要报官两人就是没关系,她就是没资格。
林山要报官就是两人有关系,她跟王振是奸夫。
说来说起,就是林山与县令有交情,衙门的人要站在林山那一边。
怎么天底下的好事,都叫他林山占了去?
想到自己这两年枉负的青春,花娘咬牙扑了上去,“林山,我跟你拼了!”
官府给不了她公道,那她就自己讨回这债来!
林山也不纵着花娘,刚刚是他没有准备叫花娘从后边偷袭了,现在他看着花娘扑过来,就想去拽她的头发,被王振抓住手。
林山抽了抽,没抽动。
今天也是奇了怪了。
林山是采珠队的人,干的也都是力气活,他的力气是不小的。
可今天遇到两个人,力气都比他大!
王振沉着脸,黝黑的眼睛里闪着幽光,“林山,我与花娘发乎情止乎礼,并未有任何逾越的动作。”
“所有人都看着,他们的眼睛是明亮的,他们都能给我们作证!”
围观群众应和道:“没错,我们都看见了,他们俩就没什么逾越的!”
林山这么个仗势欺人的,原是有羡慕的,现在也成了愤怒,能帮王振一点肯定是一点。
“跟我去官府。”王振扯着林山往外走。
林山脸涨红成猪肝色:“我不是都说了,去官府没用!”
“花娘的事情的确不好报官,但是你两年前买凶杀我这件事,官府一定会接!”
林山如遭雷劈,愣住了,“你,你说什么?”
王振冷哼一声,像甩破布一样将林山甩开,对着人群拱手,高声道:“我王振从未得罪过什么人,所以两年前遭遇追杀一事,我一直觉得蹊跷,我调查了两年,才发现是这林山为了占有花娘,故意买凶杀我!”
“这厮与衙门有交,王某斗胆求诸位给我做个证,莫要将林山这恶人逃过一劫!”
此时人群中出现两个人,第一个就是八字胡男子,第二个人是一个虎背熊腰的汉子。
汉子是被八字胡男子拖着进来的。
没错,就是拖着进来的。
鼻青脸肿的,鼻梁下还挂着两条血痕。
进来后,那汉子就跪下冲众人磕头:“我错了,我不该拿林山的钱去杀王振,我知道错了,你们放过我吧!我真的知道错了!”
林山脸色大变,喝道:“一派胡言!一派胡言!我根本就不认得此人!”
“哼,你们这对奸夫,为了铲除异己,居然将帽子扣到我头上,你们真是恶毒!”
“我林山不可能做这样的事情,整个采珠队都可以担保!”
围观群众看看王振,他是一脸的诚恳。
再看看林山,眼眶发红脸发黑,嘴唇紧抿着,一副受尽了冤屈的模样。
这……
到底哪边说的是真的,他们该相信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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