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一不小心一字马(2/2)

美好的玉石精心雕琢而成的,唇瓣很薄是薄情的象征同时也是容姿不俗的象征。

他的眼睛形状很漂亮,虽然不及那地主家的傻儿子,但是却也是人群中不可多见的美目。

就在叶清歌打量着太子北堂元歌的时候,北堂元歌也颇觉有趣的看着叶清歌。

她不怕自己,似乎也不心悦于自己,但是却似乎对自己很好奇?

对面的少女眼睛很明亮,似乎还带着一丝评估的意味,丝毫不顾忌她的脖子上还放了一把凉凉的剑,就这么大咧咧的看着自己。

倒是有趣了,不过也仅限于有趣。

“免礼,慎言把剑放下吧。”

北堂元歌说完,名唤慎言的侍卫当即把剑收了,侧立一旁。

人也看过了,好奇心也满足了,叶清歌觉得自己该走了。

不然自己这三千瓦的大灯泡恐怕要照的叶大小姐咬碎了银牙了。

正待告退,忽听得北堂修墨淡淡开口:“这院中百花争艳,不知清歌姑娘喜欢什么花?”

叶素云闻言眉头轻蹙,意味不明的看了叶清歌一眼。

而叶清歌则闻言一愣,问她喜欢什么花?

那当然是有钱花和随便花了。

“回太子殿下,臣女喜欢莲花。”

叶清歌笑意盈盈的答到,一双染着笑的眼睛,明亮又清澈。

“哦?为何是莲花?”

因为我会背关于莲花的诗啊,装起逼来才驾轻就熟啊。

“回殿下,臣女爱莲只因其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叶清歌说完微微一笑,颇有几分出尘的味道。

只是她的话一说完叶素云的脸色顿时僵硬了几分,一双美目也探究的看着叶清歌,似乎要看出个所以然来。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北堂元歌说完后朗声大笑,一双墨眸带着诧异与赞赏:“众人皆说莲花静默少了几分颜色,却不知那是君子秉性。清歌姑娘这说法我虽是头一回听说,却也十分赞同。”

头一回听说?忽然想起这个世界的bug有李白没杜甫,难道也没有周敦颐?

完了bbq了。

本来只是想打个拳踢个腿,小小的卖弄一下自己也会背诗,可没想到步子迈大了直接一字马了。

这个时代没有周敦颐自己直接变作者了。

艹!(一种植物)

怪不得叶素云会那样看自己了,试想一下这就好比人家一线演员在试戏,和导演谈的正欢的时候,突然闯进来一个三十八线快·手小网红,对着导演一顿演。

一线演员会怎么想?肯定以为她要来撬行。

不过她是真的没想啊,三十八线快·手小网红也是有自己的骄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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