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罪名,故意杀人未遂!
循声望去,正是不久前才被连绵绵警告收拾过的韩廷深!
连绵绵有些意外地看着他,不太明白他这打算大义灭亲是怎么个意思。
她可记得他是多么深爱苏梦雅,怎么现在都能为她作证了?
韩廷深看一眼连绵绵,看到她眼中的惊讶和复杂,自己心里莫名有一丝愉悦。
现在他这么做了,她会不会发现他的好?会不会明白他的爱?
警察同志们不清楚韩廷深这么做的复杂原因,却是高兴这个目击证人送上门,直接一起带回了派出所。
在做笔录时,连绵绵神情淡定从容地回答问题,并将自己的证据一起提交。
只是让她意外的是韩廷深的实话实说,“我看到了那个热水瓶是苏梦雅丢的。”
“你怎么知道是她?”
“她的病房位置我知道。而且我也知道她的确想要连绵绵死。”
警察有些抬眼望着他,问:“动机呢?”
“她……”韩廷深微微一顿,却还是说道:“她想要连绵绵的心脏。”
“她为什么要连绵绵的心脏?”
“她心脏不好,配型结果里连绵绵的心脏最合适。”
“你的意思是,她想要弄死连绵绵取她的心脏?”做笔录的警察觉得这个做法有点疯狂。
只听说过遗体捐献,听说过肾脏 移植,但直接把人弄死取心脏可就是犯法了。
……
连绵绵做完笔录时,韩廷深还没结束。
她给傅无泱去了个电话报平安,抬眼就看到苏家来了律师,说是为了苏小姐的事情找被报案的受害者协商。
警察同志指了指连绵绵,那位律师走上前,微笑道:“这位小姐你好,我是苏氏集团的法律顾问,现在是为苏小姐的事情来跟您协商一下。”
连绵绵点头,“你好。”
“我后面还有不少工作要忙,所以只能有五分钟的时间。”那位律师看一眼自己手腕上的表,这才说道:“那我们现在开始吧,是这样的,我已经了解了苏小姐的行为,是把热水瓶从三楼丢下去,差点砸到你和家人是吧?”
打开手提包,他掏出一张纸,“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据我所知,你们当时只是受到了惊吓,也没受到什么伤害,但我们基于人道主义还是愿意出一部分的精神补偿金两万块。”
将那张纸送到连绵绵面前,律师又掏出一支笔,“你把字签了,我们马上给你转账。”
连绵绵接过那张纸却没有接那支笔,浏览完上面的协议内容,将那张纸还回给律师,她浅笑道:“真不巧,我刚好也懂一点法律,今天这个算是刑事案件,用《刑法》更合适呢!”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笑容逐渐敛去,连绵绵一字一句慢悠悠道:“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她是----故意杀人,未遂。”
【作者的话:请叫我普法小能手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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