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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儿……啊不……权儿……哦,不是……”
柳笑笑坐在吧台前自言自语着,并且紧盯着台上正在演出的那支“死金”风格的乐队,尤其是主唱,竟让柳笑笑惊呆了:那穿着皮衣、长发披肩并且随音乐节奏不断甩动头发的酷酷的英俊男子,简直就是当年笑笑的吉他恩师——震儿和他少年时代的摇滚偶像——权儿两位哥哥的合体。
形似,更神似。
“你这儿自言自语说什么呢?笑儿?”阚哥在吧台里问道,并且推过来一盘花生米。
笑儿拿起几个花生放在嘴里嚼着,说:“没什么,我只是,看台上这个哥哥,太像几位久违的故人了。”
这不禁又让笑笑的思绪回到了几年前,那个还在工美附中的时代,甚至在印染厂实习的岁月,现在想来都那么美好而单纯。相比于如今这个光怪陆离甚至尔虞我诈的摇滚圈儿,柳笑笑是多么怀念跟震儿和权儿甚至周方他们一起玩乐、演出甚至学琴时的时光啊。
有些美好,是一去不复返的。
成长成熟的代价,就是你会失去很多你曾经珍视的东西,就是让你一步一步从童话世界走向巫师甚至魔鬼的宫殿。
想着这些,柳笑笑的眼眶有些湿润。
“呦呦呦呦!这怎么还感动上了?”阚哥不知道柳笑笑的思绪,胡说道:“我只见过听情歌哭的,没听说过听他们这极端了吧唧的‘死金’能给人听哭了的。笑儿,你这眼窝儿也太浅了点吧?”
柳笑笑抹抹眼睛,噗嗤笑了:“阚哥,您别瞎起哄,我撑的啊我?听这个玩意儿听哭了?这‘死金’本来就不是我喜欢的风格!什么呀这叫,吼吼吼的也听不出唱的是什么,跟含着热茄子热豆腐似的,这简直就是诈尸啊!”
“你小点儿声!”阚哥压低声音说,“回头你让人家演出的听见了,人该不高兴了!不过,哈哈哈哈……”
笑笑不解:“阚哥你笑什么啊?”
阚哥依然收不住笑,说道:“有一点你真说对了。这乐队啊,虽然不叫‘诈尸’,但他们叫‘尸首’。”
“噗——”笑笑把花生沫儿喷了阚哥一脸,说:“叫,叫什么?尸首啊?这可真让我想起我高中时跟我同学周方开那玩笑了,记得我那会儿说——这‘死金’乐队的名都是死啊、鬼啊、魂儿啊什么的,要不叫太平间得了?或者八宝山得了?你看,这不就有叫‘尸首’的了么?”
阚哥用纸巾擦擦脸,也笑道:“咱玩笑归玩笑,您别给我口吐莲花行不?”
“哎,阚哥,那个中间的英俊主唱哥哥,叫什么名啊?”
柳笑笑还是依然有所怀疑:台上的真的确定不是权儿或震儿?这也太像了!
“哦,那主唱啊,他叫浩南。”阚哥说,“一会儿他演完,你们认识认识。这哥们儿,说实话啊,人不错!别看那么酷,但是热情、正直、好交友!有点儿像‘元素’乐队那哥几个。”
“哦。照这么说,这重金属或死金圈儿的人,总体来说都比朋克圈和说金圈儿实在了?”笑笑低声问。
阚哥点点头:“反正据我接触这么多乐队的观察,还真是。我分析啊,主要是朋克圈和说金圈都是新生‘产业’,摇滚里的新潮流,玩的呢,也都是一帮新生代的孩子,有点不管不顾、混不吝那劲儿,诸如老摇滚派的一贯的江河湖海气质以及那种情啊义啊的一贯秉承,这些朋克和说金孩子们是不屑一顾的!——哎你别介意啊,我不是说你啊,笑儿!”
笑笑微笑着摇摇头,说:“我知道。阚哥你接着说。”
阚哥捏了几个花生,放在嘴里,说:“但是,我发现金属圈儿,无论年龄大小,哪怕是如你这岁数,或者比你还小的孩子,这帮长发披肩的汉子,身上还是秉承了一种老摇滚精神,那就是古道热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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