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福隆经纪公司(1/2)
第3章 福隆经纪公司
福隆经纪公司。
刘慈伟出去后,陈启明便认真翻看起合同。
大概十几分钟后,他大致看完了合同里的所有条款。
福隆经纪公司的签约条款并不是太苛刻,但陈启明对其中的几个条款还是不太满意。
比如分成。
按照这份合同,陈启明成为艺人以后,不论发唱片、演戏乃至接商业活动,都需要将利润分给福隆唱片七成。
当然,作为代价,福隆经纪公司也有义务帮陈启明接取各种活动代言,以及帮他联系唱片公司制作发行唱片。
如果单纯从一个素人的情况来说,其实这个条款很合理。
因为经纪公司前期是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才能将艺人推广出去,其中需要的资金也是海量。
艺人不需要出一分钱,只需要接受安排,红了以后就能获得一半的钱。
福隆经纪公司并不是宝岛唯一的经纪公司,与他类似的公司这几年冒了很多出来。
同时还让他出唱片,演电影。
沉吟少许,陈启明直接站了起来,“那谢谢刘哥了!”
因此,他打算跟福隆谈谈分成,看看能不能往下压一压,哪怕是多一成,对于他来说也会是个胜利。
再然后,其他一些问题也大部分是不好更改的问题。
他大概算了一下,这其中起码有不下六七处被陈启明画了红线。
“路上有些堵车,实在有些抱歉,慈伟,把合同给我看看,如果可以,那就按照小陈的意愿改。”
说着,他走到刘慈伟的办公室,拿起自己之前给刘慈伟的本子,转身就走。
见陈启明一言不合就要走,刘慈伟忍不住苦笑,他赶紧拦住他说道:“虽然我不能改这些条款,但葛总可以啊!你是她看重的人,她应该会为你破例的,你等等,我给她打个电话,让她过来。”
在自己有梦境作为助力的情况下,他自然希望再有一个强大的靠山,这能让他更快发迹。
“是的,这些地方我觉得都要改!”陈启明态度坚决的点头。
按照合同的意思,那就是只要他签约,那他以后在娱乐行业获得的任何收益都得进行分成。
在这个叫金城武的信息中,陈启明发现了葛福宏。
不过,陈启明不认为自己是一般的素人。
甚至,在电影方面,还让他成为了能让刘德华这种天王当配角的影帝演员。(十面埋伏就是刘天王给金城武作配)
既然决定当一名艺人,那陈启明自然是有野心的。
虽然之前让陈启明如果有问题就标注,但刘慈伟自己却是认为这份合同很合理。
首先就是分成,公司就是依靠这个赚钱,三七分成一直是新人的惯例。
这先天上就给了他极大的优势。
“葛总!”陈启明淡淡地点头回应。
“刘哥,我看完了,有几个地方我觉得需要更改!”
而分成范畴,这更不用说,要是限制在几个特定的领域,那他们岂不是要少赚很多。
他或许可以去飞碟跟滚石看看。
而才华。
他没想到,陈启明居然给他标注出了这么多需要改的条款。
“这么多?”粗略看了一下,刘慈伟一脸惊讶。
除此之外,关于分成的范畴他也有些意见。
“小陈,又见面了!”她笑着跟陈启明打招呼。
外形上面不用说,他自认不逊色目前娱乐圈的任何人。
该为自己争取利益的时候就要争取,这是陈启明这几年在社会上领悟到的道理。
连续的等待,让他心里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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