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六十八章:丰田商事,惊天巨坑!(1/2)
星辰大厦的会议还在继续!
当听到东京分公司的投资名单中竟然有“大名鼎鼎”的丰田商事的名字后,李毅的第一反应就是要遭。
虽然丰田商事的名字有点类似于国内的李氏集团、张氏集团,属于烂大街公司名称,但主营业务是金融又做黄金买卖的,恐怕只有那个以诈骗闻名于小日子的“丰田商事”了。
想到这里,李毅当即对着蔡冰燕说道:“立即联系东京分公司,让他们将这个丰田商事的基本资料发过来,再问问他们双方合作到了哪一步了?”
尽管蔡冰燕不知道李毅为什么突然关心起了这个丰田商事,甚至于脸色都变了,但她知道李毅是个不喜欢属下追根问底,更不喜欢被人质疑的人。
当下便应了一声,随后向着会议室外面走去!
在蔡冰燕离开之后,李毅也没了继续开会的心情,而是在脑海里回忆起了丰田商事诈骗事件的详细情况。
说起丰田商事就不得不提到一个人,他就是“黄金诈骗案”的始作俑者——永野一男。
此人出身贫寒,学历不高,18岁高中毕业后就开始打工养家糊口。他的运气不错,第一份工作就进了丰田汽车旗下的一家零配件供应厂里当工人。
之后8年间,他频繁变换工作,做过房地产,贵金属、商品期货等公司的业务员,但普通工作只能让他勉强混个温饱,这让野心甚大的永野非常不满意。
1976年,永野一男终于领悟了人生至理——“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了”,随后他因为偷盗被判刑两年。
两年后,26岁的永野一男出狱,出狱后的永野目标很明确,他要“创业”。
由于有证券公司从业的经历,又深谙“庞氏骗局”的门道,永野一男准备结合时下黄金热潮,搞投资诈骗。
市场方向也很明确,他把目光瞄准日本社会存有老本的老年人,因为在这一行当里,古今中外最好骗的无外乎就是老人。他想了一个好法子,开设一家公司卖黄金,但是又不卖真黄金,而是卖“黄金券”。
这个“黄金券”就是一个好故事!
老百姓不是要买黄金吗,但是把实物黄金放在家里肯定有风险,要防小偷强盗。所以,永野一男就在自家公司提供“黄金托管业务”,在这里,你买黄金时只获得一张凭证,实物由黄金公司替你保管。
其次,你购买黄金的钱我帮你拿去投资,每年提供10~15%的利息返利,等于加送了一个高额回报的理财产品。
再简单点,这个故事可以浓缩成7个字概括——“交钱,有高额返利”。
是不是很熟悉,大陆那边二十一世纪之后还有人做这个,但人家小日子走了进来。
“李总,这是东京分公司的回电!”
李毅当即接过电文看了起来,当看到关于丰田商事的相关介绍之后,李毅的眉头不由的皱了起来,还真的是自己知道的那个丰田商事,这狗东西竟然诈骗到他李毅的头上了,不得不说真是勇气可嘉。
此外,根据东京分公司那边传回来的消息称,他们正在与丰田商事进行投资谈判,拟定以660亿日元(3.1亿美刀)的资金,收购丰田商事36%的股份。
虽还达不到控股比例,但将会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眼下双方已经达成合作意向,但由于公司有规定,分公司投资超过一亿美刀的项目,都必须向总公司进行报备,并得到总公司的批准才能实施。
看到双方还没有签订合同,李毅的心里微微松了口气。
以他的眼光不难看得出来,这他么的就是一个坑,一旦合同签订,永野那个狗东西必然会想办法从公司抽身,届时作为公司的最大股东,他们就会成为公司的实际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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