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kiss”歌(1/2)

风华不是小瞧这个男小三,长得这么英俊,做什么不好,却要依附于一个女人,,他不是小瞧了女人,而是瞧不起面前的这个异族女子。存心找他的荏,任他修为再高,他也不可能忍气吞声不是?因此,他先用言语激将这个男人,让他发恼,先乱了阵脚再说。“喂,我说达令,你的名字就是被人打的指令,看和尚怎么打得你心服口服。”风华何止是激将法了,简直就是盛气凌人,傲慢与偏见啊。同时,伴随嘴里的说词,用行动来诠释。敲起了木鱼,唱起了“南无怛纳达拉雅雅、南无阿里雅佳纳……”的“梵音大悲咒”……但他的人并不是站在原地敲打木鱼唱佛歌,而是将木槌和木鱼当成了杂耍,先将木槌砸向男人的脑袋,然后木鱼紧跟而至。那男人又不是木头,怎么会任由和尚的木槌和木鱼,任性调*戏呢?他能够成为巫毒教毒公主的新欢,不仅仅凭借他的美貌吧,也一定有他的过人之处的,对不对?只见他从背后摸出了一把小巧的,改编后的“魔力单根鼓”,像孩童时玩的拨浪鼓,一根绳子上挂着弹珠,边摇边敲击鼓皮,发出叮叮咚咚悦耳的声音。原来天竺国的男男女女都喜欢唱歌跳舞,痴迷者自备乐器。这个男人可以说是一个歌痴,以一首自创的“iss”(亲嘴)歌打动了毒公主,从而成为毒公主的御用歌师。毒公主爱跳舞,虽然看起来长得丰盈,可跳起舞来特别轻盈,不说能像赵飞燕似的跳掌中舞,但她是可以会跳鼓上舞的哦。这个歌痴的魔力单根鼓上,毒公主就曾站在上面跳过他的《iss》歌改编成的舞蹈,两人可谓志同道合,歌舞双修,那岂不是比司马鉴这个武夫要懂得情调得多,对吧?额,那个,虽然司马鉴也会吹埙,但吹的乐器只能给人伴奏不是?先出名的都是主唱,处于幕后的乐器手都长得不咋的,也就是俗称搞艺术的人长得好看的没几个人,对不对?而且这个男人又能打鼓又能唱歌还能搞原创的人,还长得这么好看,更讨人喜欢。题外话少叙,且说这个歌痴取出了魔力单根鼓,他可不是为了又唱又打鼓点的哦,这个是他的成名乐器,也是一件杀人的利器,且有外挂。鼓面先打飞了和尚的木槌和木鱼,然后抬起双脚,铲着地上的灰尘向风华扑面而来……趁灰尘飞扬还未落下之时,他趁胜追击,玄色的魔力单根鼓以风的速度去拍打和尚的以及,同时,人却张嘴唱起了他的成名作“iss”歌:来吧可爱的bby,来吧疯狂的iss,吻就是爱的阶梯,用行动真实的表白……他捏着兰花指,扭动腰身,一只虚幻的红色唇形穿越时空,携带一股香风,轻轻地仿佛羽毛般飘浮于风华的眼前,寻找他的唇瓣,想要夺去他的精血。咦,一个男人,幻化出嘴唇,要强行与另一个男人iss,夺其精血,看着就令人恶心,何况风华,一个遺世而独立的和尚。撑开了油纸伞,左挡右突,将自身保护得风雨不透,然后结印念起了咒语,他的木鱼幻化出来了一个狮身人面的骷髅头,七窍里喷出了烟,大嘴张开,獠牙如刀,舌头猩红……狮身人面骷髅头飞身天空,迎战毒公主红妮的凤凰幽灵,将怪物交给怪物,他们人与人打斗。和尚解决了后顾之忧,即那个女人的骚扰,这才全力对付这个妖气十足的男人。油纸伞被他舞得密不透风,红唇根本近不了他的身子,更别提要去亲他的嘴唇了。然后他欺身近前,抬腿踢去,一招“佛门乾坤脚”隔着一定的距离,巨大的佛脚实实在在地踢在了男人的胸前。男人摸着胸膛,他觉得不可思议,自己明明有躲的,而且躲的速度还不是一般的快,和尚的“佛门乾坤脚”竟然能够踢到自己,而且力量真是巨大呀,他的小心脏砰砰似要冲破胸膛,一口鲜血顺着嘴角,流了下来。“达令,你受伤了么?”红妮伸手来扶,却被男人挡住了,摇头笑着回答:“放心吧,你的达令才没有这么脆弱,这是障眼法而已。”他依然扶着胸膛,使劲地揉了揉,然后强自镇定,他微笑着站直了,伸手相招,那个红色唇印回到了他的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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