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举手之劳(1/2)
见到吴笛依旧爱理不理、我行我素的样子,王绮再也不想自讨没趣,只能在心中诅咒吴笛在第一节语课上被刘老师点到,站起来一句话也背不出,到时候丢脸的就是吴笛了。
不管是晨读课还是早读课,一旦同们完成了背诵任务,只要老师不在,就喜欢肆无忌惮地聊天,读书声可以很好地掩盖聊天的声音。
语老师刘老师也不会整节早读课都待在班上,她仅仅巡视了五分钟,便离开了,而对聪明的生来说,朱自清的《荷塘月色》那两段,十分钟就能大概搞定了,因此起码有二十分钟的时间来开茶话会。
邹峰就是个非常喜欢在早读课上聊天的男生,他的脑子也非常聪明,三下五除二就已经觉得自己完全背熟了。
仗着聪明的脑子,邹峰在习上不是很踏实,基础不牢,倒喜欢钻研难题、怪题。因而他每次考试成绩的落差总是很大,可以一下子爆发考全班前五,然后再退步到全班倒数,为此他还沾沾自喜,总宣扬自己每次考试其实都不喜欢复习,乃是裸考达人。
邹峰的座位正好在吴笛前方,许多男生都非常羡慕的座位,仅次于吴笛左侧隔了一个过道的那个座位,因为在每星期换座位后,有一组会出现三列,到时候就可以与+一+本+读+吴笛成为短短一周时期的同桌……
吴笛左侧那个座位的男生叫做苏无尘,得倒也清俊,身体过于纤细瘦弱了,为人沉默寡言,没什么存在感。
许多男生都觉得苏无尘占着那个座位简直就相当于占着茅坑不拉屎,白白浪费一周与吴笛成为同桌的时间。连主动跟吴笛搭话都不敢。
邹峰性格比较外向活泼,他背完了《荷塘月色》之后,见到自己的同桌洪斌还在努力背诵,喜欢在早读课上找人聊天的他,自然不会在这种时候打扰,他便非常自然地回过头。看看吴笛有没有背好。
邹峰自认为和吴笛的关系还是比较熟的,属于能够互相聊天扯淡的那种,他就喜欢在吴笛面前夸夸其谈,以此来吸引对方的注意。
他对吴笛只有淡而朦胧的好感,不过今天早上在看到那个于晨居然敢主动约吴笛出去吃早饭时,他的心中还是感觉微微一慌,而吴笛的婉拒则让他心中好似放下了一块大石。
他当然不认为自己能真的和吴笛谈男女朋友,但心中却也不希望吴笛成了别人的女友。
此时,他看到吴笛右手托着下颚。侧着脑袋安静翻着语课本的姿态时,只觉得如此娴静、优雅,她那白里透红的肌肤,光滑细腻得没有任何瑕疵,可谓“一肌一容,尽态极妍”,果然不愧是千金大小姐。而那马尾与斜刘海的发型,则将她的气质衬托得更加清纯。仿若清水芙蓉。
“喂,你课背好了啊?”邹峰主动搭话。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叫吴笛的大名,有点小羞涩,索性直接用“喂”来代替了,反正他与吴笛的关系比较熟,对方也不会介意他那并不礼貌的称呼。
在邹峰眼中。吴笛在礼节方面,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吴笛抬起了头,自然看到了回过头来的邹峰,他好像也没有开始发育。所以得不是太高,要不然也不会坐在女生前面了。
吴笛对邹峰还是有点印象的,他是一个非常活泼外向的男生,得浓眉大眼,看起来倒也忠厚老实,当年她还是吴迪的时候,就知道对方在男生群体中人缘不错,就是有点色,私下里比较猥琐,各种荤段子信手拈来,不过在女生面前,他总是装得很纯洁……
她正欲回话,结果同桌王绮却越俎代庖:“吴笛说反正高考不会考,那还去背岂不是太傻?”
王绮的语气有些怪,其实心中盼望着邹峰也对吴笛说的话批判一番,难道习就是为了考试?这种观念她绝不认同!
可能谁都不知道,王绮虽然是优等生,却异常憧憬传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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