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雄心(2/3)

原上的几个人在寒冷的秋夜里趴在地上也不生火,几个斥候以为起的很早没有注意,被伏击了,五个人只回来一个。

当初想要捅死白马的石山握着那柄想要捅死族人的铜剑找到了陈健,希望自己带着斥候小队出去,找到对面的几个斥候。当初从草原上活着回来的十二个人都想出去,陈健看了看他们已经羸弱的身体,只同意让石山带几个其余的人出去。

这十二个人曾商量过,以后谁也不和白马说话,三天前趁着白马去厕所的时候十二个人暴打了白马一顿,用藤条抽的,抽完之后就去军法官那自首去了,罪责是每人三十鞭子。

他们恨白马是因为如果不是白马想要立功,而是按部就班地杀点人烧了草原退回去,那些人就不会死。再往前说,要不是白马想要人头立功杀了草原首领的儿子,这场仗也打不起来。他们的想法和姬松类似,自己很迷茫,只是懵懂地感觉这一切的变化源于私有制的心和尊重之外的权利拥有,但他们想不了那么远。

十二个人约定,要杀五十八个敌人,将来找回同伴的尸体,将这五十八个敌人的头颅埋在同伴的身边。纵然姬夏说过,到了另一个世界还是敌人还对打仗,所以最好不要人殉,可他们觉得,要是人数一样,自己的伙伴还能怕了敌人?送到另一个世界,让伙伴们再杀一次就是了。

石山找了一块陶片放在身上,每杀一个敌人他就在要在石板上画出一道,至于杀完这些人之后该怎么办,他也不清楚,但至少现在知道该做什么。

二十个从新军抽调的人,再加上石山带着的几名斥候,背着弓箭,拿着铜剑皮盾戈矛,趁着清晨的薄雾离开了阳关。

他们要为前几天失利的斥候复仇,同时也是为了在大战之前让族人信心满满,即便这只是个小的失利也要挽回,让对方斥候心惊,免得摸清城内的底细。

阳关外的草丛中,草原部族的斥候哈默微微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直的手指,深秋初冬的夜很冷,和冬天那种干巴巴的寒还不一样,是一种湿到骨缝中的阴冷。

哈默在草原上的意思是满是石头的山峰,如果这个世界只有一种语言,那么他和石山其实是同一个名字。

前几天就是哈默带着人杀死了四个夏城的斥候,如今自己的头皮挂串又多了一张头皮。

分了两张给跟他一起的族人,剩下一张他要留给自己的首领达兀,不是强制的,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

达兀是部族首领的儿子,但不是最小的儿子,所以长大后就分了一部分族人离开了盐田,带着分给自己的族人在草原上生活。

不是每个首领都喜欢最小的儿子,但这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很久前草原上没有婚姻和男女之间的占有,所以血统很乱,甚至于是不是自己的孩子都不清楚。

很久之后才有了占有和婚配,作为母系的过渡,男人必须要将女人带来的孩子看做自己的孩子,而最小的儿子至少能够确定是自己的种儿,所以最小的儿子可以留在父母身边。

此时的家庭还不是小家庭,家庭的责任是要担负起整个大家庭的,兄弟之间还要承担对方的女人,如果哥哥死了,弟弟是有责任有义务睡嫂子并把嫂子作为自己的妻子,同理如果没有兄弟,那就要不是这个女人生的儿子来承担这个义务,这一点也决定了幼子在长期的习惯中最受宠爱,因为不能睡亲妈以及能够确保是自己的种儿。至于权利的交接,儿子和叔叔之间总会打仗,谁赢了谁就是首领。

哈默的首领达兀的母亲死得早,分出去单过的时候只有三百多人口,一百多奴隶。

那时候哈默刚刚成年,但是家里只有两匹马,羊也不算多。以往草原上的习惯是打仗后谁抢到就是谁的,哈默的兄弟死的早,自己的马也跑的不快,纵然他强壮的如同石头,可是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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