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朋友比敌人更可怕(2/3)

父亲的部族。

哈默翻着眼睛算了一下,吐了口气道:“要是一对一的话,我可以轻易杀死他们的人;五对五的话,咱们可能要输。咱们部族的六百多人,可能也就能打对面二百人吧。”

达兀点头以示自己知道了,虽然心里有些震惊,甚至有些怀疑,但他绝不会在自己部下的面前露出不信任,这种平日里的尊重可以换来很重要的东西——他们的心。

哈默生怕达兀不明白,又说道:“达兀首领,要是真打起来,咱们还是小心些。真要是有金橡树和永远不死的猪,咱们人口不是最多的,恐怕也抢不到……少死些人,能抢到一些吃的和那种青灰色的武器就行。”

他们部族在白马扫荡草原的时候就损失了一些小聚落,仇恨当然有,可是哈默的亲人并没有死,所以他可以跳出仇恨站在部族的角度帮达兀考虑这些事,虽然他知道睿智的达兀肯定会想到这些,可自己还是要说出来。

达兀叹了口气道:“落星说上次和他们打的时候他们有五百多人,时间这么短,他们的女人就算再能生,可生出的孩子也不能立刻打仗。哈默,按你所说,他们要是有五百人,咱们得有一千五百人才能打过?”

哈默挠头道:“我也说不准。上次在草原上,被围住的那些人也有七十多,落星断了他们的水,最后咱们也就死了四十多个,杀了他们差不多的人……打仗又不是这么算的。他们像刺猬一样缩着防守的时候,咱们的确很难打,但是想办法让他们露出手脚,那就容易多了。”

“嗯,不过就算像你说的那样,我觉得咱们这才还是能赢的。父亲那边带了九百多人,我两个哥哥加起来也有五百多人,我小妈死在他们手里,她的本族也来了三百多人……哼哼,还有一百多女人。”

哈默也跟着笑起来,那个部族是草原上最古怪的部族,一些强壮的女人也会打仗,不过哈默总觉得那些女人是笑话。

达兀算了一下道:“单是咱们亲族的人就有两千,算上那些小聚落来的还有几百人,算起来将近三千了。打他们应该能赢,但怎么打,咱们几个要商量一下。”

“你们都是我最信任的人,这么说吧,哪个部族都不想让自己的族人死太多,除了那些复仇心切的部族。我的哥哥在盼着我把族人的血留在这里,可父亲这次又被推举为所有部族的首领,他一定会惩罚那些不听话的人,如果父亲让我打,我也只能打。”

他看了看四周小声道:“父亲的金头骨被他们抢走了,这一仗不论如何都要抢回来的。草原流的血已经太多,父亲也想趁这个机会让草原不再流自己人血。他是头狼,我是狼群里最强壮的幼狼,纵然我不想挑战头狼,可头狼也会放逐最强壮的幼狼。这一仗……不好打。”

这里有危险,也有机遇。草原上固然要靠实力,但也要有名声。这一次如果打得好,达兀可以在草原上更有名气,会有更多的人投奔,距离自己的雄心梦想也更近;而稍有不慎,就会被父亲坑,被哥哥坑。

在草原上的部族看来,这是一场必胜的仗。

可正是因为觉得必胜,所以每个首领首先想的不是如何胜过敌人,而是先想到如何胜过朋友,这才是达兀真正要面对的危险。

夏城作为防御方,暂时不需要考虑内耗的问题。

陈健是名正言顺的军事首领,不是部族自由联合的盟主,是有绝对权力的。

议事会的首领留下了夏城,他们没有资格指挥这场仗,士兵们也不会答应其余人来指挥他们。

整个军队都打散了部族重新分配,一伍当中可能会有好几个部族的人。陈健不相信上阵亲兄弟之类的话,他要用新的制度来代替血缘亲族的凝聚力。

军队驻扎在阳关已经一旬,整个阳关成为了一座大军营,新军中的军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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