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哪都一样(3/4)

”的权利,而是只能收税。监护主成了食邑多少户的半虚爵贵族,而非原来的实权贵族,这相当于朝着中央集权走了一小步。

土地制度也开始发生了一些变化,一开始的土地所有权并不明确,但是随着十几年前西班牙王室又一次破产,私有土地制度开始明确——王室需要卖地搂钱。

所有占有土地的人,缴纳一笔赎金税费,即可获得占有的土地的所有权。这是对白人或是土生白人或是买了“神圣血液净化证书”的酋长后裔而言的。

对于那些最底层的原住民,则适当地采用了等级分地的制度,按照原住民的不同等级分配一定量数额的土地。同时集村并屯,空出的大片土地由白人“开拓团”合法“购买”。

一些矿区,则是对原住民七丁抽一,七年一换,进行挖掘矿石的劳动。名义上给钱。但是抽的是丁而非人,给的那点钱比起每年要交的税和家庭的开支,最多也就是三分之一。

于是在“自愿”的情况下,老婆孩子都要去挖矿,正常一家四口的话正好可以和缴税消费持平,如果再多出一个并且可以活到二十岁就算是赚到了。

开采的场面太过吓人,尤其是一些水银矿,剧毒的水银蒸汽让这些矿工的平均寿命在二十三岁以下。

一些心疼孩子的母亲,往往会在孩子成年前把孩子的手指头砍下来或是砍下大脚趾,这样就不用去服米达役。

说到底,殖民这东西玩来玩去也不过就是这么几个花样。虽然陈健的语言能力一般,可是有些东西用利益问题稍加分析也就猜到了个大概。

很多东西把名字一换,放到别的地方也没有多少违和感:把基层统治的印第安卡西克,换成士绅,更容易理解,也都免税有特权免徭役;买了净化血液证书的酋长后裔,那就相当于抬籍或是成了二等皇民。

至于经济掠夺上,西班牙王室也明白自己的斤两,明白自己的手工业不发达,也由于纸币还未流通出现,没法用军用券之类的方式掠夺,但是用了更为神奇的方式:商品强制配额购买。

垄断贸易的船一来,把王室贸易的货物分派到各个地方长官的头上,让他们把这些东西卖出去。每个村子分一些,买也得买,不买也得买。

这政策若是掌握在先进生产力之代表身上,也不是不可以:如果能把这些强制摊派的货物变为国产机械、国产布匹、国产手工业产品,从而积累资金完成手工业发展,从国家主义之角度是未可厚非的。

问题是卖的东西国产的太少,西班牙作为一个产毛大国,呢绒却还要从北边穷邻居进口,强制摊派的东西也以外国货为主。

一比索的货摊派下去,地方长官可以卖出三比索的价格。

底层自是不满。

然而地方长官主管司法,上告只会出现堂下所跪何人因何状告本官的情况。

这是现在,再后来,贝拉斯科总督心说这样吃枣药丸,改革吧,定下了详尽的价格和摊派的数目,明确明目数量。

地方长官自然有办法,顺势来个“火耗”,商品摊派得有损耗,于是征收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六的“火耗”,此乃合法之征收,而非私自摊派,总督默许。

再后来王室又破产了,觉得卖官是个搂钱的好办法,于是众人纷纷买官当县长。

当了县长是为了搂钱,买个县长两万比索,三年俸禄才八百比索,这明显是默许搂钱。

于是一些县长果断地在新西班牙和秘鲁,把摊派任务摊派到三五年之后。暂时还没干出在十七世纪就把摊派收到十八世纪这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

当然,本地的克里奥尔们再过一阵就要喊着与民争利之口号,痛殴税监,反对皇室垄断的宝船贸易,希望走私合法化等等问题……

当法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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