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第六次特别实习(五)(2/3)


“现在,信任我的能力了?”黎恩面色安静,对三位顶级猎兵的行礼坦然受之。

《海德伦》的女团长,有着姣好面容与文静气质的年轻女子躬身道:“黎恩少爷,我为我先前的无知向您道歉。”

“无需道歉,正凡人听到我的提案都会猜忌,不猜忌的不是傻瓜就是疯子。”黎恩摆摆手,不认为意。

“感谢少爷的懂得。我们不仅要对得起团里的弟兄,还要对得起我们的故乡,所以...”很难想象《尼德霍格》的团长,以悍勇驰名的汉子会露出局促的表情。

“我明确,假如不是这样,我也不会选择你们。”

不同于大多猎兵团“只问本事,不问出身”的招人宗旨,《弗莱基》、《尼德霍格》、《海德伦》这三只猎兵团全员都是来自同一个处所——原诺桑普利亚公国,现诺桑普利亚自治州。

是的,他们是大名鼎鼎的《北之猎兵》,为了复兴因《盐之桩》事件而陷进饥饿贫困的故乡而努力的猎兵中的“异类”。

为了故乡,他们赌上了自己的生命往战斗,拼出了《北之猎兵》猎兵界第一的信用和仅在最强之下的名号。也因此被黎恩选中,成为他手中一枚至关重要的棋子。

战斗不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事情,就算有骑神,有《卡雷贾斯》,有《JOKER》,也只是一把尖刀,无法与敌人正面反抗。

在蓝本的世界限,若没有第三、第四师团在正面战场上的奋战,主角团恐怕连帝都都进不往,更别说打进《煌魔城》,生擒凯恩公。而且,这还是以薇塔为首的《结社》成员放水,甚至暗中相助的成果。

这不是黎恩想要的,他想要控制战斗的主动权,让战斗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发展。

掀起内战的贵族联军,拥有的部队是利贝尔的四倍。

与之相对的正规军则拥有二十支以上的装甲师团,军力冠尽全部西塞姆利亚。

想要左右这种程度的战局,需要相当规模的武装气力,完整听命于黎恩的武装气力。

舒华泽家是“公侯伯子男”中最低档的男爵家,没有资格拥有部队。亲生父亲吉祥亚斯·奥斯本固然控制着帝国正规军七成的军力,但黎恩根本不敢和他相认。奥斯本是漩涡的中心,水深的吓人。在没有万全的筹备之前,黎恩会保持足够的间隔,以免漩涡吞没。

国内不行,那就往国外。

别国官方武装第一个排除。牵扯太多。稍有不慎便是引狼进室。到时候前虎后狼,哭都没处所哭。

《教会》和《结社》也不行。两者拥有凌驾任何国家之上的实力,但背后暗躲的东西太多,且态度暧昧。除了少数相熟的高手,黎恩暂时不打算和他们有过多接触。

到头来。只剩下一条路——猎兵。

猎兵给钱卖命,其中不缺能征善战的精锐部队,更不乏强者,顶尖的猎兵团比之各国精锐部队也尽不逊色。

其中的代表自然是有最强之名的《赤色星座》和《西风旅团》。不过这两只猎兵团的主力,黎恩雇佣不到。前者的精锐都在克州,后者行踪成谜,只在凯恩公爵身边放了3个大队长。

况且最强并不意味着最合适,黎恩的目标从来就不是最强。先前雇佣《赤色星座》纯粹是为了防止他们发疯袭击《彩虹剧团》,顺便在必要时多一张可打的牌。(黎恩:哥有钱,哥任性。)

他的目标在13岁那年就断定好了——《北之猎兵》。

黎恩曾经在共和国参加过猎兵练习营。在那里他认识了汉斯,一名来自诺桑普利亚的少年。

汉斯练习的时候很拼,不练到趴在地上起不来,尽不休息。

黎恩曾经问他,这么拼为了什么?他说,只有这样,才干更快成为《北之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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