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1/2)
严格来讲,身为一个背负光环的穿越者,混得不好的大部分责任在麦哲伦自己身上。他并不缺少奇遇,“自信天生不凡必定能够出人头地”这一点,让麦哲伦抓住了很多一闪即逝的机会,也让他因为狂妄丢掉了很多收获,但最多的时候,他选了自己最喜欢的,让“对他最有利的”离他远去。没有人能说这是好或者不好,除了他自己,而麦哲伦从没有后悔过,只不过经常在抱怨自己丢了穿越众的脸而已。作为一个穿越者,麦哲伦的“福缘”绝对是够水准的,就比如现在飘在他面前的银色汤匙,这是一件超凡力量。没错,它并不是魔法物品,这里处在精华湍流之中,麦哲伦是不敢拿出魔法物品的,不知道的时候拿出洛阳铲和工兵锹用了一下,他到现在都觉得心痛。这个名为“舌之匙”的超凡力量,是一个老乞丐送给麦哲伦的。当初麦哲伦觉得大家都是黄种人,所以给了他一点吃的,然后老乞丐就把这个看上去值点小钱的汤匙送给了他。那之后很久,麦哲伦才发现,这是一件超凡力量。舌之匙的力量就是,能够指出拥有它的人身边最近的,这个人的身与心最想要吃到的食物。这涉及人心的力量超越了魔法的极限,毫无疑问,只有超凡力量才做得到。所以说,麦哲伦其实不是运气不好。但是说他运气好吧,这个超凡力量直到现在都没有在他出人头地的道路上起过什么作用。人的际遇其实是自己决定的,从知道舌之匙的力量那天起,麦哲伦就知道它有多么恐怖的价值,能够轻易地改变他的生活,但却从没有想过把它交给谁。而现在,在倾盆大雨中,麦哲伦看着稳稳停在一个球形菌菇边的银色汤匙,无比庆幸自己面对着各种**没有把舌之匙交出去。这是一个白色的球形菌菇,足有一个人脑袋那么大,在充满碧绿和棕黑的雨林中非常显眼,但麦哲伦印象里从没看到过,说明它是在大雨中长出来的,很快他就确定了自己的猜测,就在他看着菌菇的这一小会儿,白色的圆球就像被吹涨的气球一样又大了一圈。然后麦哲伦恍惚间看到这球形菌菇轻轻一晃,就在那个瞬间,舌之匙轻轻一动,快如闪电一般把菌菇挖了起来。麦哲伦把菌菇从汤匙上取下来,跟着舌之匙继续向前,漫不经心地观察着手上的白色大圆球。这东西很轻,比麦哲伦想象的吸满了水的那种感觉轻得多,就和普通的食用蘑菇比重差不多。菌菇表面看上去完全没有伞盖啊伞柄之类的东西,也没有菌种藏身的褶皱,就像是一个白色浑圆的西瓜。身为超凡力量的舌之匙,选择食物的标准是身与心,也就是说,既健康又好吃。所以麦哲伦也不管这菌菇是什么,只管装进背包继续跟着银色汤匙走。麦哲伦知道白帽子可能已经发现他了,这里的土著肯定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大雨,而且白帽子也一定能想到,舌之匙是一件超凡力量,但是他有恃无恐。白帽子为了那件遗迹下的超凡力量在这个蛮荒之地奋斗了三年,他不会为了任何事打破与女伯爵的合作。而现在,麦哲伦是女伯爵的人。背靠大树好乘凉,麦哲伦悠闲地走在大雨中,心中无比惬意。快到午饭的时候,浑身烂泥的麦哲伦回到了营地。无视了几个探险家同行的嘲笑,麦哲伦走进了营地的厨房,一个离别的帐篷都比较远的灰色小帐篷。走进帐篷,麦哲伦熟门熟路地绕过煮着乱炖的大锅,从楼梯走下去,到了主厨的厨房。“匹各,来,我给你看个宝贝。”“如果你没有拿来真正的好东西,就准备好为打断我的思路赔罪吧。”匹各瓮声瓮气地说着,转过身来。这是一个兽人,任何人第一次看到他的正脸时最先注意到的都是那个大猪鼻子,然后是夸张的伸出嘴唇的巨大獠牙。虽然头顶着厨师帽,但看上去像一个屠夫远胜过厨师。这就是匹各,女伯爵的主厨,一位大厨师。“你先看看这个。”麦哲伦把背上的大包放在案板上,从里面掏出一只小野猪。“嗯……”匹各看着小野猪的眼神意味深长。“还有这个。”麦哲伦又掏出了两个菌菇。匹各带着疑惑的表情拿起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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